第十二章 古代哲学的终局(第4页)
怨之所由生也。
这是说人治“以心裁轻重”
的害处。
《慎子》又说:
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
所以一人心也。
夫投钩以分财,投策以分马,非钩策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美,得恶者不知所以恶。
此所以塞愿望也。
这是说客观的法度可以免“以心裁轻重”
的大害。
此处慎子用钩策比“法”
,说法之客观性最明白。
此可见中国法治主义的第一个目的只要免去专制的人治“诛赏予夺从君心出”
的种种祸害。
此处慎到虽只为君主设想,其实是为臣民设想,不过他不敢说明罢了。
儒家虽也有讲到“法”
字的,但总脱不了人治的观念,总以为“惟仁者宜在高位”
。
(孟子语,见《离娄篇》)慎到的法治主义首先要去掉“建己之患,用知之累”
:这才是纯粹的法治主义。
慎到的哲学根本观念——“弃知去己而缘不得己”
——有两种结果:第一是用无知的法治代有知的人治,这是上文所说过了的。
第二是因势主义。
《天下篇》说:“选则不遍,教则不至,道则无遗者矣。”
慎子也说:
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即《天下篇》之“道”
化即《天下篇》之“教”
)。
因也者,因人之情也。
人莫不自为也。
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
……人人不得其所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
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
此之谓因。
这是老子杨朱一支的嫡派。
老子说为治须要无为无事。
杨朱说人人都有“存我”
的天性,但使人人不拔一毛,则天下自然太平了。
慎到说的“自为”
,即是杨朱说的“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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