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2页)
现在不当差了,改为当兵,当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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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凭空多出来的役使。
出钱不用出力,变成了出钱还要出力,怎么是减轻农民负担?再说了,原来的跑腿送信隔三岔五才有一次,现在的站岗放哨却是天天都有,又岂能不违农时?何况保内出了事情,保民还要负连带责任。
难怪就连章惇也说,保甲法哪怕存在一天都是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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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要保留免役法,就必须废除保甲法。
然而在王安石那里,却是通盘考虑的。
两法的实行都在熙宁三年十二月,初九立保甲法,二十二日行免役法。
保甲在前,免役在后,这可绝不是碰巧。
事实上,王安石就是要竭尽一切可能,把财富和人力都集中到国家手里。
因此即便先有了保甲法,收免役钱时也不等价交换,而是要加收百分之二十,叫宽剩钱。
青苗贷款的利率也是百分之二十,半年收一次,一年下来就是百分之四十,还要说是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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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墓志铭中可见宋代保甲法中都保长保正的名称。
据&ldo;话说中国历史系列&rdo;《昌文偃武的时代:宋》第49页。
变法之用心,已昭然若揭。
实际上,正如本书开始就说过的,宋神宗和王安石变法的首要任务是解决财政危机。
因此,正如那位被打发到湖南衡阳看守盐仓的监察官员刘挚所言,为了理财,屠夫商贩也出进政事堂;为了牟利,针头线脑也要官府来卖。
政府拼命赚钱大发横财,抢夺市场与民争利更是不争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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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市易法。
读过本书第二章就知道,市易法是直接导致王安石首次罢相的一项改革,从皇太后到士大夫、大老板到小市民无不咬牙切齿。
这四种人看法一致实属罕见,此法变成过街老鼠却不能只怪执行官吕嘉问。
事实上王安石已直认不讳,本项改革就是要与民间资本争夺利润。
只不过在他看来,由于政府利薄,商人利厚,所以不必有道德和心理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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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进民退啊!
难怪民怨沸腾。
问题是,何以如此呢?
因为王安石是一个国家主义者。
在他心目中,国家利益是高于人民利益的,更高于个人利益。
因此,即便其新法确有利民和富民的考虑,那也是次要的。
民众就算得了方便和好处,也是搭便车。
首要目的,是富国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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