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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公孙龙及其他辩者(第2页)
二、《公孙龙子》今所传《公孙龙子》有六篇,其中第一篇乃是后人所加的《传略》,第三篇也有许多的脱误,第二篇最易读,第四篇错误更多,须与《墨子·经下》、《经说下》参看,第五第六篇亦须与《经下》《经说下》参看,才可懂得。
(《列子·仲尼篇》的七事附见)。
(1)卵有毛。
(2)鸡有三足(《孔丛子》有“臧三耳”
)。
(3)郢有天下。
(4)犬可以为羊。
(5)马有卵。
(6)丁子有尾。
(7)火不热。
(8)山出口。
(9)轮不碾地。
(10)目不见。
(11)指不至,至不绝(《列子》亦有“指不至”
一条)。
(12)龟长于蛇。
(13)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
(14)凿不围枘。
(15)飞鸟之影,未尝动也(《列子》亦有“影不移”
一条)。
(16)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
(17)狗非犬(《列子》有“白马非马”
。
与此同意。
说详下)。
(18)黄马,骊牛,三。
(19)白狗黑。
(20)孤驹未尝有母(《列子》作“孤犊未尝有母”
)。
(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列子》作“物不尽”
)。
此外《列子》尚有“意不心”
“发引千钧”
两条。
四、总论这些学说,前人往往用“诡辩”
两字一笔抹煞。
近人如章太炎极推崇惠施,却不重这二十一事,太炎说:
辩者之言独有“飞鸟”
“镞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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