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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杨朱(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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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万物每个都是一个“实”

每一个“实”

的称谓便是那实的“名”

《公孙龙子》说:“夫名,实谓也。”

同类的实,可有同样的名。

你是一个实,他是一个实,却同有“人”

的名。

如此看来,可以说实是个体的,特别的;名是代表实的,共相的[虽私名(本名)也是代表共相的。

例如“梅兰芳”

代表今日的梅兰芳和今年、去年、前年的梅兰芳。

类名更不用说了]。

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举一切同名的事物。

所以在人的知识上,名的用处极大。

老子最先讨论名的用处(看本书第三篇),但老子主张“无知无欲”

,故要人复归于“无名之朴”

孔子深知名的用处,故主张正名,以为若能正名,便可用全称的名,来整治个体的事物。

儒家所注重的名器、礼仪、名分,等等,都是正名的手续。

墨子注重实用,故提出一个“实”

字,攻击当时的君子“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

杨朱更趋于极端,他只承认个体的事物(实),不认全称的名。

所以说:“实无名,名无实。

实者,伪而已矣。”

伪是“人为的”

一切名都是人造的,没有实际的存在。

故说“实无名,名无实”

这种学说,最近西洋的“唯名主义”

(Nominalism)。

唯名主义以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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