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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杨朱(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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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人造的空名,没有实体,故唯名论其实即是无名论。

无名论的应用有两种趋势:一是把一切名器礼文都看作人造的虚文。

一是只认个人的重要,轻视人伦的关系,故趋于个人主义。

四、为我

杨朱的人生哲学只是一种极端的“为我主义”

杨朱在哲学史上占一个重要的位置,正因为他敢提出这个“为我”

的观念,又能使这个观念有哲学上的根据。

他说:

有生之最灵者,人也。

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卫,肌肤不足以自捍御,趋走不足以逃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资物以为养,性任智而不恃力。

故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

这是为我主义的根本观念。

一切有生命之物,都有一个“存我的天性”

植物动物都同具此性,不单是人所独有。

一切生物的进化:形体的变化,机能的发达,都由于生物要自己保存自己,故不得不变化,以求适合于所居的境地。

人类智识发达,群众的观念也更发达,故能于“存我”

观念之外,另有“存群”

的观念;不但要保存自己,还要保存家族、社会、国家;能保存得家族、社会、国家,方才可使自己的生存格外稳固。

后来成了习惯,社会往往极力提倡爱群主义,使个人崇拜团体的尊严,终身替团体尽力,从此遂把“存我”

的观念看作不道德的观念。

试看社会提倡“殉夫”

“殉君”

“殉社稷”

等风俗,推尊为道德的行为,便可见存我主义所以不见容的原因了。

其实存我观念本是生物天然的趋向,本身并无什么不道德。

杨朱即用这个观念作为他的“为我主义”

的根据。

他又恐怕人把自我观念者作损人利己的意思,故刚说:“智之所贵,存我为贵。”

忙接着说:“力之所贱,侵物为贱。”

他又说:

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

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

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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