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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墨子的宗教(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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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之论证,已见上章)。

第六,节葬短丧墨子深恨儒家一面不信鬼神,一面却又在死人身上做出许多虚文仪节。

所以他对于鬼神,只注重精神上的信仰,不注重形式上的虚文。

他说儒家厚葬久丧有三大害:(一)国家必贫;(二)人民必寡;(三)刑政必乱(看《节葬篇》)。

所以他定为丧葬之法如下:

桐棺三寸,足以朽体。

衣衾三领,足以覆恶。

(《节葬》)。

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节葬》)。

无椁(《庄子·天下篇》),死无服(《庄子·天下篇》),为三日之丧(《公孟篇》。

《韩非子·显学篇》作“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服丧三月”

疑墨家各派不同,或为三日,或为三月)。

而疾而服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

(《节葬》)

第七,非乐墨子的非乐论,上文已约略说过。

墨子所谓“乐”

,是广义的“乐”

如《非乐》上所说,“乐”

字包括“钟鼓琴瑟竽笙之声”

“刻镂文章之色”

“刍豢煎炙之味”

“高台厚榭邃野之居”

可见墨子对于一切“美术”

,如音乐、雕刻、建筑、烹调等等,都说是“奢侈品”

,都是该废除的。

这种观念固是一种狭义功用主义的流弊,但我们须要知道墨子的宗教“以自苦为极”

,因要“自苦”

,故不得不反对一切美术。

第八,尚贤那时的贵族政治还不曾完全消灭,虽然有些奇才杰士,从下等社会中跳上政治舞台,但是大多数的权势终在一般贵族世卿手里,就是儒家论政,也脱不了“贵贵”

“亲亲”

的话头。

墨子主张兼爱,所以反对种种家庭制度和贵族政治。

他说:

今王公大人有一裳不能制也,必藉良工;有一牛羊,不能杀也,必藉良宰……逮至其国家之乱,社稷之危,则不知使能以治之。

亲戚,则使之。

无故富贵,面目姣好,则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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