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都督府设分防区(第2页)
“其一,都督府长官,称‘都督’或‘大都督’,由朕与枢密院,从讲武堂出身、战功卓着、忠诚可靠之将领中遴选任命,直接对朕与枢密院负责!
地方刺史、太守,无权干涉都督军事指挥!”
这一条,直接将军事指挥权从地方行政体系中剥离出来!
以前刺史还能兼管一些军事,现在来了个直属中央的都督,地方行政长官彻底失去了对军队的直接控制。
这是对地方权力结构的巨大冲击!
“其二,”
刘宏的声音带着金属般的质感,敲击在每个人的心上,“都督任期,以三年为限!
期满必须轮换,不得连任!
若有特殊军情,需延长任期,须经朕与枢密院特批,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期轮换!
这是对付地方势力形成的最狠辣一招!
三年时间,足以让一个将领熟悉防务,建立战功,但绝不足以让他培养起只忠于自己的私人部曲和盘根错节的关系网!
任期一到,必须走人,去往一个完全陌生的防区,一切从头开始!
这从根本上杜绝了“某某军”
成为“某家军”
的可能性!
“其三,都督之职权,仅限于军事防务、作战训练、以及辖区内部队之协调!
严禁干涉地方行政、司法、财税、民政!
地方粮草供应,需按枢密院核定之数额,由朝廷调配或指令地方官府供给,都督府无权直接向地方征粮派款!”
军政分离!
这是又一记重拳!
都督只有指挥打仗和训练军队的权力,没有人事权、财政权、行政权。
他想养寇自重?没钱没粮。
他想拉拢地方豪强?无权给予对方政治利益。
他想把军队变成私兵?连士兵的粮饷都需要朝廷和地方政府供给,卡住了他的命脉。
这等于把都督关在了一个纯军事的“笼子”
里。
“其四,各都督府辖区内之驻军,依旧遵循枢密院调兵之制。
凡调动逾五百人,或跨防区行动,必须持有枢密院虎符文书!
都督仅在遭遇突发、小规模边衅或匪患时,有权临时调动麾下五百人以内部队进行处置,且事后需立即详文上报枢密院核查!”
这一条,是给都督戴上最后的紧箍咒。
连在自己防区内,大规模调动部队的权力都没有!
只有五百人以下的“应急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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