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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不可以浪费食物哟(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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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为朋友的存在

如果是吵架的对象倒是有啦……

唉,也罢。

如果我不当这只史莱姆的朋友,他好像就要哭了,真没办法。

因为他坚持要我当他的朋友嘛。

那我就大方地接受他的提议好了。

如果拒绝的话,他会哭嘛。

—拿这家伙没辙,真是的。

就这样,我授予这只史莱姆「利姆路」之名讳,成为了他独一无二的朋友。

而这就是我维尔德拉?坦派斯特,与利姆路?坦派斯特的邂逅,故事也就此展开。

我信任利姆路,被收纳进了他的「胃袋」。

这家伙的技能也蛮夸张的,似乎是刚出生时就拥有独有技「捕食者」了。

当有人从异世界跨越到这里来时,如果对这个世界缺乏适性的话,该人就会死亡。

反过来

说,只要拥有适性就能够取得大量的魔素而变强大。

这些人大半都能透过消耗他们所取得的

魔素,进而获得其所冀望的力量——独有技。

我们将这群人称为「异界访客」。

利姆路也不例外,转生到这个世界时似乎就获得了那种力量。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许愿的,但这家伙似乎获得很不得了的好用技能。

不过利姆路有点傻傻的,好像也没发觉自己得到了非凡的力量。

这样也蛮有意思的,我就不一一告诉他了,咯咯咯。

所以啦,我现在正透过利姆路的眼睛观察外界的样子。

你问我怎么做到的?

你这蠢才,我可是伟大的「龙种」哦?

这种事情,只要使用我的独有技「究明者」,透过与利姆路共通的「名字」做出干涉,再

将其所得之信息转送到我身上——反正就是经过很多步骤,最后终于成功了。

你说不要搞这种事,快点突破「无限牢狱」不就好了?

你这个白痴!

无聊可是种会致死的疾病——据说人类如果没有任何嗜好的话,马上就会死亡。

而我也一样。

即便是无敌的我,面对这300年来无穷无尽的岁月,也被逼得只得放弃一切了

不是吗?

这次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好不容易才遇到了让我深感兴趣的生物,还和他当了朋友,既然这样能活多久就活多久,

就好好地去享受这个世界吧!

我是这样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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