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1 名臣林立范仲淹富弼欧阳修晏殊吕夷简(第2页)
“国家有急,惟命是从,不敢惮劳,臣之职也,奈何逆以官爵赂之!”
及见辽国国主,富弼面上毫无惧色,只说今中国提封万里,所在精兵以万计,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必不能胜,使辽国皇帝哑口无言。
退朝之后,刘六符又对富弼道:“吾主耻受金帛,坚欲十县,使臣想要如何?”
富弼神态坚决:“南朝皇帝尝言:‘朕为人子孙,岂敢妄以祖宗故地与人。
昔澶渊白刃相向,章圣尚不与昭圣关南,岂今日而可割地乎?’”
又劝北朝欲得十县,不如以金帛代之,亦足坐资国用。
辽国皇帝并不死心,第二日召富弼同猎,欲再商量割地之事,富弼只道:
“南朝皇帝遣臣闻于陛下:北朝欲得祖宗故地,南朝亦岂肯失祖宗故地耶?且北朝既以得地为荣,则南朝必以失地为辱矣。
兄弟之国,岂可使一荣一辱哉?”
富弼这般强势,辽主也无可奈何,又谋求起与大宋通婚之事,使刘六符对富弼道:“皇帝闻公荣辱之言,意甚感悟。
然金帛必不欲取,惟结婚可议尔。”
赵祯原本对赵宋宗室女子出嫁契丹之事并无不可,富弼不愿开此先例,只道:
“结婚易以生衅,况夫妇情好难必,人命修短或异,则所托不坚,不若增金帛之便。”
又言帝女才四岁,成婚须在十余年后,富弼揣测辽国欲与大宋为婚,意在多得金帛,因而告知辽国,大宋朝嫁长公主故事,资送不过十万缗。
由是辽国结婚之意稍缓,谕富弼归朝,与大宋中书商议之后,再与辽国签订誓书。
国事艰难之际,右仆射吕夷简掌管枢密院,平章事章得象兼枢密使,而枢密使晏殊则为同平章事,成为宰臣。
宰执们听闻富弼之言,令其草答契丹书并誓书,辽国议婚则无金帛,若契丹能令夏国复纳款,则岁增金帛二十万,否则十万。
富弼奏于中书,先前他出使辽国时与其约定三事:一为两界塘淀毋得开展;二为各不得无故添屯兵马;三为不得停留逃亡诸色人。
此三事必须写于誓书之内。
宰执们依了富弼所求,将三事附上,装于副封之中,命其重返辽国。
谁想富弼行至乐寿,自念所增三事皆与契丹前约,而自己却未曾细细看过,万一书词异同,只怕不好向契丹交代。
富弼一心以朝事为念,密启副封观之,果如复弼所料,副封之中书词,与先时他与辽国盟约不同。
吕夷简变易国书,心思实在深沉,富弼素来与范仲淹、欧阳修等交好,处处得罪吕夷简,吕夷简怎能不恨,因荐富弼出使契丹,变易国书,欲因事罪之。
富弼又惊又气,宰执们欲变自己与北朝初议之事,奈何不先告知自己,若是大辽皇帝见书信与盟约不同,还如何与大宋交好,于是富弼疾驰至京师,叩合门求对。
合门官吏拘以旧制,当先进名,翌日才能命富弼入宫。
富弼急忙责之,以急奏入见,对赵祯道:
“陛下,执政欲致臣于死,臣死不足惜,奈国事何?”
赵祯听闻国书变动,惊不可言,急召吕夷简等问之,吕夷简却从容道:“此误尔,当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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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弼急躁之下,大骂吕夷简只顾党争,不以国事为念,赵祯冷眼看着吕夷简,心下似有怀疑,晏殊贯会当和事老,何况富弼是他女婿,言夷简决不肯为此,富弼再不顾与晏殊翁婿之情,怒对赵祯道:
“晏殊奸邪,党夷简以欺陛下!”
晏殊与富弼不和已非一日两日,赵祯不愿听其家事,遂诏王拱辰易书。
富弼再次出使辽国,与辽国顺利议和,复修和好,赵祯知其功高,欲擢升他为翰林学士,富弼却固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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