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第4页)
夜》等诗。
四十六岁至德二载(757)
春在长安,作《哀江头》、《春望》。
四月逃至凤翔,谒肃宗。
五月授
左拾遗。
作《喜达行在所三首》、《述怀》。
旋因谏房琯事忤肃宗,诏三司
推问,宰相张镐救免。
闰八月,往鄜州省亲,作《羌村三首》、《北征》。
十一月,携家返长安。
四十七岁至德三载乾元元年(758)
春、夏在长安。
任左拾遗,与王维、岑参、贾至等唱和。
六月贬华州司
功参军。
冬由华州赴洛阳。
四十八岁乾元二年(759)
春自洛阳返华州,作“三吏”
、“三别”
。
七月,弃官携家往秦州。
作
《秦州杂诗》、《梦李白》等诗。
十月,往同谷,沿途作纪行诗一组。
至同
谷后作《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
十二月往成都,途中复作纪行诗一
组。
岁末至成都。
四十九岁乾元三年上元元年(760)
春,建草堂于成都浣花溪畔。
秋往新津会裴迪,又往彭州会高适,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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