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41]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六十五元祐元年二月乙丑日条。
[42]据毕沅《续资治通鉴》,免役法行于熙宁三年十二月戊寅,差役法罢于熙宁四年十月壬子,可见两法曾经并存。
[43]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日条。
[44]见李焘《长编》卷三百六十七元祐元年二月丁亥日条。
[45]两法颁布实施日期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日与戊寅日条。
[4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七月丁酉日条。
[47]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五十一熙宁七年三月戊午日条。
[48]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四年五月壬子日条。
[49]见马克思《路易&iddot;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谁主沉浮
最早暴露出问题的,是青苗法。
平心而论,青苗法的设想并不错,考虑也算周全。
按照熙宁二年九月条例司颁布的规定,农民贷款是自愿的,地方政府不得强行摊派。
还贷的时候,愿意还钱就还钱,愿意还粮就还粮,还粮按照市场上的平均价格计算。
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允许在下一个收割季节再还,不得催要。
[50]
可惜执行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
首先是明令禁止的强行摊派在各州县盛行,以至于朝廷不得不在青苗法实施三个月后就再发诏令,要求巡视员认真检查,发现违令官员立即通报。
然而话音刚落,第二个月就接到河北安抚使韩琦的报告,强行摊派屡禁不止,就连根本不种地的城市居民也被要求借这种农业贷款。
[51]
神宗想不通。
他问司马光,问题出在哪里呢?他听到的普遍反映,都认为青苗是良法,只是用人不当。
司马光说:依臣之见,法亦不善。
宋神宗说:已经三令五申不得强贷了呀!
司马光说:巡视员却在暗示地方官摊派。
开封境内十七个县,只有陈留严格执行自愿贷款的原则,结果没有任何人来借钱。
其他县贷出那么多款,不摊派怎么可能?[52]
那么,地方官又为什么要顶风作案呢?
很简单,就因为他们是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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