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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衔制的出台(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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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军委提出的授衔名单。

彭德怀要罗荣桓、宋任穷、赖传珠、徐立清代为起草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请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函稿。

半个月后,罗荣桓将起草的函稿呈送周恩来和刘少奇审查修改,并提出由国务院秘书处转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罗荣桓在文件中明确提到:

中央已决定现任军委委员之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11位同志均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不过,此时中央军委还是没有确定元帅名单。

元帅名单中争议比较大的是陈毅和邓小平。

他们都曾经是大方面军的主要领导,如果考虑平衡各方面的关系,他们应当被授予元帅军衔。

不过,在决定实行军衔制时,中共中央决定,已到地方工作的部队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授予现役军衔。

考虑到历史情况和现实需要,有的人可以授予预备役军衔。

陈毅和邓小平,除担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与军事工作直接有关外,主要还是从事政府和党务工作。

陈毅任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在军队中都没有其他职务。

按照这一原则,既可以给他们授军衔也可以不授。

9月11日晚,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专门讨论授予元帅军衔问题。

在北戴河修养的周恩来打电话给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杨尚昆,主张授予陈毅元帅军衔。

周恩来说:

军衔授予,对陈毅同志现在和将来的工作均无不便之处,平时可以不穿军服,必要时穿。

苏联的布尔加宁同志原也有元帅军衔,现在他做部长会议主席的工作就不常用元帅头衔了。

可以说是一个例子。

中央军委采纳了周恩来的意见。

在邓小平的一再坚持下,中央军委决定不授予他元帅军衔。

于是,元帅名单中有争议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9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授予解放军有功人员勋章的第一批名单等问题时,主持会议的陈云解释说:

有些同志曾长期在解放军中服务,现在转业了,没有授予军衔。

授元帅的同志定为10位,也不是可以授予的都授。

如邓小平同志,在革命战争中对建军和指挥作战都是有功的,也是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央考虑可以授予,但他现在的工作主要是做中央秘书长,搞个元帅不好,他自己也认为还是不授予好。

毛泽东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可授予大元帅衔,但经中央和毛泽东本人考虑,还是不授予好,将来需要,什么时候授都可以。

同一天,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授予朱德等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9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审议了周恩来的建议,决定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同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发布授衔命令。

10名元帅依次是: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

10名大将是: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

9月27日,在中南海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典礼,朱德等10人被授予元帅军衔,刘伯承、林彪因有病未出席授衔、授勋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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