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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次全军授勋(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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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勋章为红底黄杠;独立自由勋章为绿底黄杠;解放勋章为黄底红杠。

3种勋章均为一级一杠,二级二杠,三级三杠。

对3种勋章的佩戴有严格规定。

现役军人一律佩戴在55式礼服的右侧,沿下翻领边缘自上而下为八一、独立自由、解放勋章,顺序不能颠倒。

如只获两枚勋章亦按此顺序佩戴,只获一枚只佩右侧即可。

略章佩戴于常服的左胸袋上方,八一、独立自由、解放3枚勋章从右至左一字排开。

勋章和略章不能同时佩戴,穿礼服时佩戴勋章,穿常服时佩戴略章,也不能更换着装违规佩戴。

奖章与勋章的佩戴基本相同。

《勋章奖章条例》在我军历史上第一次规范了勋章、奖章的颁发标准,统一了勋章、奖章的规格样式及佩戴方法,是我军正规化建设的一个亮丽缩影。

在通过《勋章奖章条例》的同时,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

“决议”

指出: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全国人民一起英勇地进行了长期革命战争。

战胜了国内外反革命武装力量,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对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有卓越功勋的。

为了表彰革命功勋,发扬光荣传统,根据宪法第31条第14项规定,将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分别授予在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

这次会议通过的条例和决议,进一步从法律上确定了颁发勋章、奖章的目的、意义和标准。

是对人民解放军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一次总结性奖励。

这种殊荣,不仅体现出党和国家对有功之臣的关心,也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伟大历史功绩的肯定,对全军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南京军区举行授勋授衔仪式

1955年9月27日,中央军委给在京军官授衔授勋仪式在北京圆满结束。

在这之后,全国范围的授衔授勋工作全面展开。

1955年11月29日,坐落在长江路264号的南京大会堂内外警卫森严。

一个个哨兵像钉子一样矗立在哨位上,警惕地看着路上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大会堂门口站着几个军官,在认真地检查出入人员的证件。

不时地,几辆黑色轿车开过警戒线,停在大会堂门口,一个个微风凛凛的将军从车上走下来,然后迈着标准的军人步伐走进大会堂。

他们每个人手里拿着两张大红金字请柬。

一张上写着:

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命令,订于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八时在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授衔、授勋典礼,由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刘伯承元帅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将官军衔,请届时参加,接受军衔。

南京军区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另一张上写着:

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命令,订于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八时在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授衔、授勋典礼,由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刘伯承元帅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第一批勋章,请届时参加,接受勋章。

南京军区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时间还不到上午8时,南京军区参加受衔、受勋的军官都已提前入场。

他们按规定穿着1953年发的呢料军服,戴大檐帽,佩戴军徽和胸章,穿1955年发的黑色松紧口皮鞋,显得英武逼人。

入场时,他们把帽子留放在自己的汽车上,然后按照请柬背面的说明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虽然身边坐着的都是老熟人、老战友,但是在这个庄严的时刻,他们仅仅是互相微笑一下,然后就挺胸抬头,表情严肃地用军人的姿态端端正正地坐着等待仪式开始。

主席台上,一排盆栽的鲜花摆在靠近会场的边缘,给整个会场带来一些欢乐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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