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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委会完成任务(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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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者从展出的作品中选出了自己喜爱的作品,有人还向评委会提出了一些极有参考价值的意见。

由于入选图案在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全体会议投票表决时,没有一件获得起草委员会一致认定为可以报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图案。

根据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1991年12月8日,评委会在福州举行了第三次会议,对30幅初选作品进行讨论。

经过对作品的分析比较,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初选图案中复选出3套图案,提交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审议并研究如何修改。

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研究了复选出的3套图案,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建议中还注明,修改必须在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集体进行。

骆伟建说,新图案在评委会多次会议讨论的基础上,既考虑到了基本法起草委员们的意见,又揉合了应征作品的优点和精华。

因此,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和评委会集体构思的基础上,拿出了令评委会和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满意的作品。

所以说,报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图案草案,是集体的创作。

能够体现澳门特区区旗、区徽集体创作的另一大特点是,区旗、区徽的底色选用绿色而不是国旗的红色。

骆伟建说,本来应征的作品大都吸收了国旗和香港特区区旗、区徽的特点,选择用红色。

后来在修改过程中,一些基本法起草委员和评委会委员、以及在展出过程中有些群众都提出,如果三面旗帜都是红色,在一些国际场合,如国际性的运动会上,就不便于海内外人士识别、区分。

他说,基于便于识别、区分的考虑,采用绿色为澳门区旗、区徽的底色是集体建议。

经过集体创作后的区旗、区徽图案终于获得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一致通过,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并颁布澳门基本法,同时颁布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

大会通过机构官员设置意见

1999年3月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开幕。

筹委会副主任委员马万祺主持当天的会议。

筹委会副主任委员廖晖、王启人、王英凡、何厚铧、吴福、曹其真、何鸿?及委员共92人出席了这次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首先致开幕词,钱其琛说: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的参选报名工作已顺利完成。

这一工作得到了澳门各界的热烈响应,充分表明广大澳门居民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筹组工作的高度热忱和对国家、对澳门高度负责的态度。

钱其琛指出,在第五次全体会议后的一个半月内,筹委会主要的一项工作是在澳门进行了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的参选报名工作。

这项工作从1月26日开始,为期20天,已经顺利完成。

他说:

参选推委会委员,是澳门居民自澳门有史以来第一次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民主参选活动的一个开端,是澳门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这次参选推委会委员的报名工作是面向全澳门社会各界人士的。

报名的盛况表明了大家对筹委会在充分征询澳门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的推委会具体产生办法的认同,对基本法及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的广泛拥护。

事实又一次说明,广大的澳门居民是有信心和能力把澳门的事情办好的。

钱其琛说,在本次全体会议上,委员们要从2200多位有意参选推委会委员的报名人中,提出推委会委员候选人的建议人选。

我们一向主张推委会的组成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包括各个方面、各个阶层、各个行业的代表性人物,其中还有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人和有待选择国籍的人士。

总而言之,是要有代表性和包容性,要体现“五湖四海”

的特点。

钱其琛表示希望各位委员从筹建特区的大局出发,从与澳门居民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提出合适的推委会委员候选人的建议人选。

钱其琛特别强调指出:

由于报名参选的人数大大超过了推委会应选的名额,能够当选的人员将不到报名人数的1/10。

不论选得上还是选不上,参选行动的本身就是对澳门回归这件大事的支持和贡献,以及对组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积极参与。

他代表筹委会全体成员对所有参选人表示敬意和感谢。

在介绍了筹委会各项工作顺利进展的情况后,钱其琛指出,经过中葡双方的共同努力,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的工作也取得了进展,特别是双方就澳门政权交接仪式的地点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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