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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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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2年后的今天,史坦利仍留在这一行里。

在这段期间,他替5位雇主工作过,并结婚及离婚两次。

不论他的雇主是谁,他最感兴趣的永远是如何打败现有的工作制度;对他而言,与其说这是一个目标,倒不如说是一个顽固的迷信。

他对自己的工作最感到自豪的一点是:他可以到处旅游,其他的工作者却被关在办公室里;他不断地见到新面孔,他们却得天天看同样的人;其他的人有一份固定的薪水,他却有一个相当大的开销帐,这使他&ldo;可以玩数字游戏,期骗国税局及上司。

没有人知道我实际上赚多少钱。

&rdo;

在我们的眼里,这并不是一笔好交易。

就像辍读大学一样,史坦利获得的只是心理上的胜利罢了。

没有真正从学校过渡到社会

我们在这里所要讨论的最后一个例子是琳恩。

威尔森。

她和我们所遇到的人都不一样。

罗伯及乐娜在不自觉的状态下试图打败工作制度;史坦利则蓄意这么做;至于贝利呢?他愿意接受现有的工作制度,并做个有成就的人。

在这方面,琳恩和贝利很像。

她的个案之所以引起我们的兴趣,是因为她代表一大堆从来没有真正从学校过渡到社会阶段的男女。

身为一个14岁的中学新鲜人,琳恩的智商及精力比一般同学都高,但她却是个表现平凡的学生。

像史坦利一样,她在那个时候对任何事的注意力都不能持久,但她会乖乖地按时做她的家庭作业。

她有许多朋友,其中包括由三个女孩及一个男孩组成的死党。

他们谈论的事情既非知性上的问题,也非恶意的是非,而是对他们认识的人做一些有趣的评论。

&ldo;爱咪的母亲脸上拉过皮,&rdo;琳恩向她一位同学说道,&ldo;现在只要一张开嘴说话,她的眼睛就会闭起来。

&rdo;

也许光从她随和的举止与轻松的闲谈中,我们看不出琳恩是个有野心的人。

但她实际上却是个相当有冲劲的女人,有冲劲的程度比她自己了解的还要多。

在念中学的最后两年里,我们曾分别问过她大学要主修什么科目,而每一回她都毫不迟疑地回答:&ldo;英文。

&rdo;可是在高中毕业、进大学前的那个暑假,她却因为念了两本有关社会学方面的书而深受影响。

她改变主意,决定在大学主修社会学。

但在念大学的头两年,她却不觉得自己所修的课程有多吸引人。

这点使她感到很困惑。

&ldo;也许这和他们采用的教科书有关吧!

&rdo;她不只一次这么解释。

真正维持她对这方面兴趣的原动力来自她课外自行找寻的读物。

&ldo;我可以走进一家书店,&rdo;她在大二上学期时说,&ldo;然后找到10本写得比这更好的书,&rdo;她手里拿着一本泰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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