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去秋青致兄书,不已言乎?青自呱呱里地以来,即与人世姻缘无分,此非诈言,乃属事实。
盖青得自先天,即有暗疾,百体未全,世之赘人也。
青深闺弱质,原不解此,七八岁时,家慈一度求医,仿佛犹忆其事。
及已成人,伯叔诸长,每以废物相呼,言侵堂上。
青不能堪,辄为痛哭。
而家庭多故,又戈操同室,青羞忿交集,遂一举而自立门户。
此青终身隐事,虽手足有不能告者,独对兄告之。
无他,以兄爱我之深,望我之切,青不直言,兄必不娶。
我以一不祥之身,增父母之累,遗家庭之羞,更因兄爱我而使昆终身为鳏夫,我不忍也。
古人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
此其言虽略近于腐,然为人子女者,不能以其身为父母博物质之享受,不能为父母博精神上之愉快,则仿佛我之于父母,仅有权利而无义务,今转以其遗体,使其大增痛苦,则人又何贵乎有子女?而为人子如青者,呱呱堕地,即与父母以不堪,此我之每一背人,便泪珠洗面也。
夫此事既牵累父母,多一人知之,即青多增一分不快,亦青多增一分罪恶,囊之山穷水尽而不直告者,正在于此。
然家慈洞烛其隐,严责以不得因小节而误人大事,此又青之卒为兄言之也。
此语一出,则兄对青以前一切所为,必为涣然冰释。
于是爱冬青不必娶冬青,不娶冬青,亦不虞其为人所得矣。
虽然,青尤不肯以我不负兄,便认其事已毕也。
更进一步,则青当为兄谋一终身伴侣,以补我此生不能追随左右之遗憾。
且青宿有此心,已非一日,曾屡屡于女友中注意之。
顾就我所知,其足为吾兄耦者,百不得一二。
即得之矣,两不相识,又作合之无由。
填海有心,移山无日,怅望前途,固不禁负负徒呼也。
乃为日无多,卒得一人,而此人于兄,固不胜其钦仰,即见与彼,亦为于青而外之第一良友。
青不能事见,则兄之伴耦,舍此莫属矣。
然兄与被,以有青在,初未丝毫涉及爱情范围,又青所可断言。
青之言此,初非有他,实以见与彼,为最可配耦之人,不应失之交臂也,其人为谁……
杨杏园看到这里,便将下面剩下的几张信纸,暂按住不看,心里不由跳荡起来。
看到前面一段话,倒好象是事实,后面这一转,却有些可怪了。
这种说法,无论如何,不能成立,我必得写一封信去,痛驳她一番,迟疑了一会,再看下面是:
我言至此,即不明言,兄亦当知之也。
彼史女士者,除识字略逊于青,则容貌品行以至年龄,无不胜我数倍。
而其天涯沦落,伶仃孤苦,则又吾兄所每为扼腕。
以彼代青,青甚安心,史女士得失如兄,夫复何求。
兄得此良伴,及其少年,又正可收一闺中弟子,从容以陶镕之而成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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