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这都是春天的错(第3页)
但就像现代一样,总有些人会睡不着或者说要在晚上加班。
或者说,有的人非得晚上工作不可。
埃克斯就是如此
他是个勤劳的人,他一直那么觉得的。
白天要确定人选,这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挑选,他得挑一些看起来很弱,但还能搜的出油水的家伙,待到了晚上还要跟踪。
不仅如此,他还需熟悉城市的地图,以以方便自己围追堵截和逃跑。
所以他才说,他很勤奋的。
刚干完一票,正准备和同伙去酒馆开心一下,勤奋的埃克斯突然注意到了一个新的肥羊。
他看起来瘦瘦小小,带着个兔子面具。
不怎么强的样子,而且从那左摇右晃的步伐里,可以看得出他已经醉了。
但这不是令埃克斯注意的地方,晚上在街道走的酒鬼没有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令埃克斯注意的是,他背上的武器盒!
女神在上,要知道这可是至少价值二十镑的武器。
埃克斯不是没见过价值二十镑的武器。
只是没见过价值二十镑的武器在一个唾手可得的位置上。
埃克斯与旁边几个伙伴对视了一眼。
齐齐点了点头,跟了上去。
现在这个地方还不能下手,得挑个好地方。
埃文的方向是玛格街,往城中心的地方,这很容易就被埃克斯预测出来。
而这个方向需要经过某些贫民街区。
这些地方就是很多犯罪者的所说的“好地方”
。
这里偏僻,隐秘,重点是这里是龙鳄帮和官方都没有兴趣统治的地方。
没过多久,就如埃克斯所想,那个带着兔子面具的肥羊果然来到了贫民区。
埃克斯挥了挥手,几个身手敏捷的大汉手持利刃在后面慢慢摸了上去。
但还没接近埃文的身体,无声无息之间,几个大汉就仿佛被无形的刀刃抹了脖子,跪倒在地。
埃克斯来不及惊讶,眼前一黑,闷哼一声也同样倒地。
惨白的月光照射下,一个女仆制服装扮的女人手持着一把染血的弯刀冷然的注视着埃文背影。
……
嗯?
刚才是不是有什么人跟着我?埃文迷迷糊糊的想!
说起来这酒后劲真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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