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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第3页)
我耸耸肩膀,吐吐舌头。
唉,丁小仙,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不gān脆,逃婚嘛,又不是生离死别的!
gān嘛这么拖泥带水!
没劲!
还是拍拍屁股,继续穿着&ldo;飘逸装&rdo;&ldo;奔月&rdo;而逃吧!
当夜,我逃离角浦,来到huáng花县衙,却发现这里并无人把守。
很显然,全县衙的大小官吏差役全军出动都去喝我和段青衣的喜酒去了。
很公平,他们喝我的酒,我&ldo;借用&rdo;他们的马。
于是,我来到驿站马厩,挑了一匹壮实的几近痴呆的枣红马,连夜狂奔出huáng花县。
狂奔。
狂奔。
一路向北。
第一章
二、红衣。
银铠。
白马。
将军。
一路狂奔之后的第三日huáng昏,我出现在京城边上一个叫卢安的小镇之上,一身风尘疲惫无处安置。
虽然饥肠辘辘的,但是相对于疲惫而言,我更需要一个下榻之处。
此时的我,终于发现了一样比角浦的茅糙屋更可爱的东西,那就是:客栈。
此次逃婚之后,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我的梦想是,盖漫山遍野的茅糙屋。
现在,我的梦想是,开漫山遍野的连锁客栈,它们统统是茅糙屋样式的。
就在我打算找家客栈先行洗去满身尘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居然不曾带半样行李,自然不曾带钱。
没关系,一切难不倒我。
别忘记,我的职业是一个贼,所以,这种自力更生的能力,我比谁都qiáng。
于是,我qiáng忍着饥饿和疲惫,牵着和我一样几乎快要崩溃的枣红马,向人群之中走去,眼睛溜溜,专向腰间鼓起者蹭去。
南来的,北往的,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一边凉快去。
老兄,就是你了!
谁让你这么胖而且你的腰又是那么鼓呢!
你可别告诉我那是腰间盘突出。
抬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指fèng探针如丝,划开他腰间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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