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千夫所指(第3页)
你还不让我说!
我偏要说!
大家都过来听啊,就是他,他刚刚把我强……那什么了!
呜呜!”
一只胖手坚定地指着周修常。
很多人的眼睛都顺着这只手,看向周修常。
千目所视,千夫所指,周修常傻眼了。
苏语琪长大了嘴巴,又捂住自己的嘴,像是看着怪兽一样看着他,悄悄地后退几步。
周修常更加慌乱,他十分着急地想自证清白:“不!
不可能!
我……我怎么会!
?”
后来,周修常的记忆就模糊不清了,他恍惚只记得一双双眼睛盯着他,像看着垃圾一样。
再后来,无论他怎样辩解都是徒劳,那口牙印成了关键证据。
事实上,沈月月一脚踏空,身体滚落,周修常在施救过程中死死地抓住沈月月的手,而沈月月就在这时,无缘无故地狠狠咬了他一口。
其实,人们也很奇怪,沈月月那身材,让最容易精虫上脑的男人都会偃旗息鼓。
但当周修常说出“她那个样子谁愿意上她呀”
的时候,却给自己又添了一条罪名:侮辱女同学。
不仅是百口莫辩,班主任侯丽丽压根不听他的解释,反复说着,我的班级不要他。
沈月月称,不报案,可以私了,但是必须处罚周修常。
苏语琪成了重要证人,不仅因为她是当事人,而且,她是中心城区安河区区委书记苏起章的女儿。
苏语琪明确提出:开除周修常,这个人,不,这只禽兽,让她觉得恶心。
周修常一口咬定自己的清白,毫不退缩。
这是他的性格使然,也是事实的真相。
这场风波的最后,是周修常拿着退学通知书,挺直绝不弯曲的脊梁,昂首走出校园。
在这期间最让他伤心的,倒不是沈月月的陷害,而是苏语琪那句“禽兽”
。
实际上,他清楚苏语琪对自己有好感,经常会找机会接近他,但他没有在意。
事后,苏语琪曾经偷偷来找过他,问他究竟有没有做那件事。
周修常坚决否认。
苏语琪却根本不相信他,愤恨地说:“都有别的目击者做证明了,你还不承认!
你让人恶心!”
说罢,转身就走。
周修常一时气急,叫道:“你是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我却没有理睬,就来陷害我?!
你想看到我向你跪下求情的样子是不是?你不就想这样吗!
然后我就会因为欠你一个恩情,就在你身边,天天陪你玩,对不对?”
苏语琪转过身来向他怒目而视,她的回答是给了周修常一记耳光。
从回忆中抬起头来,周修常困惑而愤懑地看着张文秀,一字一顿、一句比一句声高地吼道:
“这件事压根就和苏家没有关系?那和谁有关系?到底是谁在陷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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