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判错案专家证人十二(第3页)
这一份是你上缴法庭的验尸报告,是关乎两名女死者的验尸细则。
我希望你清楚地描述一下,你对本案的疑凶有哪几种客观的看法?
“首先,我认为凶手是一个无法进行正常性交或者完成整个性交过程的人。
接着凶手在感情上很空虚很寂寞,属于无人问津的类型,这种压抑的情感一旦维持至某个周期,很容易会产生偏激的思想或者行为;然后凶手在感情上受到很严重的创伤或者遗弃,他被抛弃过,遗弃过,伤心和绝望是他内心深处的衍生物。”
请问,你为什么会认为凶手是一个性无能的人呢?他问我。
我说:在两名死者的下阴内,均找到撕裂的痕迹,上面还渗出了血迹,可是在她们的身上完全找不到性交中会遗留的唾液、血液、甚至是精液,一点残余物质都找不到,可是她们的下体确实遭遇过肆虐。
既然连唾液都无法找到,这就足以证明,凶手是没有办法在特定的情况下,与死者产生很亲密的、纯身体上的接触,包括亲吻身上的每一个部位,撕咬对方的皮肉以此达到性高潮,性兴奋。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不具备性能力或者根本无法完成整个性交过程,至于死者下体的创伤,我绝对有理由怀疑是凶手借用某些工具造成的。
他又问我:这些工具具体有哪些呢?
我轻轻地咳嗽着,面向法官说:法庭是一个很神圣,很庄严的地方,我接下来所描述的每一个词汇可能会有点低级和恶俗,希望法官大人您不要介意。
他表示理解。
我接着说:凶手用的是情侣之间为求增加性刺激日常所使用的自慰棒,也称之为情趣用品。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在女死者的下阴内找不到任何的唾液或者精液成份,就连避孕套的残余物都没有找到。
他继续问我:那你认为凶手使用情趣用品性虐待死者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状态?
这下,我真的只能按照自己的客观描述进行回答了。
“凶手无法获得正常的性感觉,他渴望高潮,渴望爱抚以及亲吻他人。
“
你认为凶手作案的时候,是属于有预谋犯罪还是冲动犯罪呢?他的眼神越来越凌厉,似乎要把某人逼上绝路。
我停顿了一小会,最终说了出来:属于有预谋犯罪。
你为何会有这个想法呢?他问我。
“在第一名死者的尸体上,发现了双手被铁棍打断的迹象,同时在死者的胃内检测到含有泻药的成份,而死者的确在公共厕所内惨遭杀害。
如果是冲动犯罪的情况下,是不会产生如此多的巧合,这么巧厕所里有一根可以打断双手的铁棍,这么巧死者吃错了东西导致拉肚子。
“
换言之,你认为这一切都是凶手的预谋。
我摇摇头:我只是一名法医,依据表面上的种种迹象推测凶手是有预谋犯罪以及患有严重的性变态。
就是说,你认为凶手是冷血凶残而且没有人性。
他在引导我。
从死者遭遇的种种虐待,的确可以这样说。
这是我在专家证人所说的最后一句。
他由衷地说:谢谢你的作证。
然后他面向陪审团,拿出一个塑料袋说:各位陪审团,法官大人,这个是我方呈递的第一证物,证物的来源在被告的家中,其房间内所找到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