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众前尽显少年狂二(第3页)
左面的上书“慧日普照,毒霜并消”
,右面的上书“洛阳普照社”
。
原来是有组织的!
而今天下,唐朝严禁私下聚党结社的律法已经形同虚设,各地结社成风。
演杂剧的可结成“绯绿社”
,蹴球的有“齐云社”
,唱曲的有“遏云社”
,喜欢相扑的有“角抵社”
,喜欢射箭的可结成“锦标社”
,喜欢纹身花绣的有“锦体社”
,使棒的是“英略社”
,说书的有“雄辩社”
。
就连勾栏里的小姐们也可以结成“翠锦社”
。
“普照社”
一看就知道是挂着狗头卖羊肉,打着礼佛参禅的旗号,实际是地方帮会。
而且你一个“涉-黑”
组织,居然还敢在自己这位主管社会治安的县尉面前晃悠,不是一般的嚣张啊。
而且这名字取得,也不怕闪到舌头,“慧日普照,毒霜并消”
,当自己的太阳啊?你又不姓金。
而且一看就知道是信奉释门的,难怪普三郎手下那么多光头。
那就是跟信道门的自己不对路了,嗯,那以后下起手来就更加没有顾虑了。
“这位是飞龙厩闲厩鹰坊使王大使,”
普三郎满脸红光地介绍着自己的靠山。
王大使也叫王至道,是一个四十来岁没胡子男子,长得一脸的福态。
“咱家见礼了。”
他带着一看就是虚情假意的笑容地说道,声音一点都不细,反倒十分地洪亮。
“下官曾某见过王大使。”
这位属于内侍省中层干部,官阶比自己要高,所以曾葆华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
“这位是闲厩鹰坊扑捉令谷大令。”
“在下谷末,给曾县尉见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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