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很喜欢
他们住在一所公寓四楼。
胡余杭推开门,屋子里的狗顿时扑了上来,想要舔舐着他们。
狗子看起来有两三个月左右大。
胡瑞沁一把抱住它往屋里走,“舒舒姐,快进来坐呀,别站在门口了。”
“是啊,快进去坐,我家不大,你别嫌弃啊。”
“没事,是我厚着脸皮来的,怎么可能会嫌弃呢。”
胡余杭拿起胡瑞沁的粉色兔兔拖鞋给她穿。
沈舒舒愣了愣,但也没说什么。
“这粉色不符合你气质啊。”
胡余杭若有所思道。
沈舒舒挑眉,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没事,不用在意这些细节。”
胡瑞沁抱着那条哈士奇在沙发上玩闹起来,笑得眉眼弯弯。
“那条哈士奇是前几天隔壁邻居送来的,说是要回老家处理事情,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所以就给了我们,本来我不打算养的,可是瑞沁很喜欢,我便留了下来,它叫二狗。”
他看着胡瑞沁,目光不自觉的柔了下来。
“我真羡慕你们。”
“嗯?怎么了?”
沈舒舒摇头,“没什么,快去做饭吧,有点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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