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当以法家为重儒为外衣(第2页)
虽然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
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得明确。
《韩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韩非把臣、子、妻对君、父、夫的从属关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顺逆看成是天下治乱的“常道”
。
这就有了三“纲”
的基本内容。
加上韩非的“法”
“术”
“势”
的政治主张,便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
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韩非子·扬榷》扬权。
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
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
《韩子·人主》。
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
“夺其辅”
《韩子·主道》。
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韩子·显学》。
韩非子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
《韩子·问田》,“以法为教”
《韩子·五蠹》。
他强调制定了“法”
,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子·有度》。
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
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
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
,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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