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传第31章 单项推进还是整体配套 1(第3页)
此后,他一直坚持这样的主张。
在他的构思中,改革不仅是一场破除旧体制的深刻革命,而且是一项建设新经济体系的系统工程。
这个体系主要是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和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宏观管理体系三者组成。
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只有这三个支柱初步树立起来,这种经济体系才能有效运转。
因此,经济改革必须在这三个方面同步配套进行。
吴敬琏强调,所谓配套改革并不是说各方面的改革都要齐步走。
鉴于问题的复杂性,由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过渡必然是分阶段进行的,各方面的改革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
据此,他认为可以设计出一个既分步骤,又在每一个阶段大体同步的改革实施方案。
跟厉以宁一样,吴敬琏也清晰地表达了他对靠“放权让利”
搞活企业的不同意见。
1985年7月15日,他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座谈会上发表“单项推进,还是配套改革”
的发言,他说,增强企业的活力,无疑是经济体制改革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是,搞活企业是否就是改革的全部基本要求,以及单靠“简政放权”
是否就能搞活企业,都是值得怀疑的。
从过去一年全面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看,单项突出“松绑放权”
、“扩大企业自主权”
,效果似乎不太理想。
分析到这一层面的时候,我们看到,吴敬琏与厉以宁的观点是一致的,他们均认为,1978年以来实行的放权让利改革无法建立起有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在这一点上,他们彻底超越了孙冶方——事实也是,在未来的20多年里,他们都是产权清晰化运动的坚定支持者和捍卫者。
而接下来,他们的逻辑出现了岔路口,厉以宁认为,尽管放权让利不行,但是以企业改革为主线的方向是正确的,所以要搞股份制,也可以兼容企业承包;而吴敬琏的意见则是,单搞企业改革,无论什么方案,都是不足够的,因为,“如果企业不是在竞争性市场的约束下进行经营活动,没有竞争压力,无论建立怎样的企业制度,企业都不可能真正具有活力。
在80年代中期,民营企业的产值已占工业产值的三分之一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轨制的价格扭曲现象不作根本改变,就会形成国企与民企之间的不平等竞争,权力寻租和腐败必然滋生,市场化环境的建立无从谈起”
。
这就是分歧的要点所在,厉以宁认为要改企业本体,吴敬琏认为还要改企业的生存环境。
吴敬琏的整体改革理论要点有3个:
——旧体制的根本特征在于通过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来配置稀缺资源,这种资源配置方式由于不能克服信息机制和激励机制上的重大缺陷,因而不可能有效率。
把传统机制的弊病归结为“权力过于集中”
,是一种肤浅的论断,如果不改变计划的资源配置方式,企图用“放权让利”
来实现经济运行状况的根本改变,是不会收效的。
——唯一能够取代行政命令的资源配置方式的,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克服命令经济在信息机制和激励机制上的缺陷,使经济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和利用。
——商品经济是一个有机的体系,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和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宏观管理体系三者组成,并且以上三个方面互相联系,密不可分。
经济改革必须在这三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同步配套地进行。
他的这一理论得到了不少学者和决策层的认同。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初稿讨论会上,吴敬琏不同意把改革简单地归结为扩大企业自主权,这个意见被《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所吸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