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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寂无人,哀静如死。

楚清歌下车走向书店时,心中越发地不安起来。

书店里漫溢出小野丽莎的爵士乐。

彼时,周身人事皆显得温柔、平和。

江与川这个人连醉酒都要这样讲究情调。

总有人说讲究的人懂得心疼自己。

可事实上呢?越讲究的人,一颗心才越是艰辛。

这一点,楚清歌与江与川很像。

只是“心疼自己”

这件事,楚清歌做得明目张胆一些罢了。

私心谁都有,她也从来不掩饰。

与江与川相识来往的三年里,楚清歌常常将“我是个自私的女人”

这句话挂在嘴边,仿佛是在时刻提醒江与川远离自己。

是,且不说信任旁人,她甚至是个连自己都不太信任的女子。

大学毕业那年,她得到一个去英国的机会。

在当时,出国留学一趟不仅是一件时髦的事情,更是一件无比实用的事情。

镀一层金再回国,事事都要方便些。

这当然是她最终选择出国的主要原因。

但除此之外,她也迫切地想要离楚家的人远一点,越远越好。

她知道,养父母待自己不薄,弟弟待自己也不差,可她骗不过自己的一颗心,她是真的与楚家人不亲近。

与其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不如离开。

楚清歌向来是个很会为自己打算的女子。

连每一段恋情,她也从不放弃追求与过去不同体验的趣味。

当年,她恋慕顾有信,自然与他正直的品性分不开,但他之于楚清歌而言,更多的趣味不过是军人身份罢了。

“求婚”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二十二岁的楚清歌身上,她只有不安。

与顾有信在一起四年,他第一次令她不安,竟然是因为向她求婚。

实在有些讽刺。

可这是谁的错呢?

当然不是顾有信的。

楚清歌拒绝了顾有信求婚的第二天,便与之告别。

往日,与任何一任男友分手,她总是狠话撂尽,毫不犹豫,干脆利落。

可与顾有信分手的时候,她难过极了。

也是因着这难过,她意识到,自己是真的爱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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