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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寂无人,哀静如死。
楚清歌下车走向书店时,心中越发地不安起来。
书店里漫溢出小野丽莎的爵士乐。
彼时,周身人事皆显得温柔、平和。
江与川这个人连醉酒都要这样讲究情调。
总有人说讲究的人懂得心疼自己。
可事实上呢?越讲究的人,一颗心才越是艰辛。
这一点,楚清歌与江与川很像。
只是“心疼自己”
这件事,楚清歌做得明目张胆一些罢了。
私心谁都有,她也从来不掩饰。
与江与川相识来往的三年里,楚清歌常常将“我是个自私的女人”
这句话挂在嘴边,仿佛是在时刻提醒江与川远离自己。
是,且不说信任旁人,她甚至是个连自己都不太信任的女子。
大学毕业那年,她得到一个去英国的机会。
在当时,出国留学一趟不仅是一件时髦的事情,更是一件无比实用的事情。
镀一层金再回国,事事都要方便些。
这当然是她最终选择出国的主要原因。
但除此之外,她也迫切地想要离楚家的人远一点,越远越好。
她知道,养父母待自己不薄,弟弟待自己也不差,可她骗不过自己的一颗心,她是真的与楚家人不亲近。
与其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不如离开。
楚清歌向来是个很会为自己打算的女子。
连每一段恋情,她也从不放弃追求与过去不同体验的趣味。
当年,她恋慕顾有信,自然与他正直的品性分不开,但他之于楚清歌而言,更多的趣味不过是军人身份罢了。
“求婚”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二十二岁的楚清歌身上,她只有不安。
与顾有信在一起四年,他第一次令她不安,竟然是因为向她求婚。
实在有些讽刺。
可这是谁的错呢?
当然不是顾有信的。
楚清歌拒绝了顾有信求婚的第二天,便与之告别。
往日,与任何一任男友分手,她总是狠话撂尽,毫不犹豫,干脆利落。
可与顾有信分手的时候,她难过极了。
也是因着这难过,她意识到,自己是真的爱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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