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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兵决策(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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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中国在第三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肯定了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积极作用,并原则支持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维和行动。

此后,我国开始承担联合国维和行动摊款。

1986年6月,应联合国副秘书长古尔丁的邀请,中国人民解放军派出考察组赴中东,实地考察了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为实质参与维和行动进行了初步研究。

中国最早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始于1988年,这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首次反映在外交领域内最具标志性和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这一年,中国参加了联合国维和行动特委会,并经当年联大12月会议正式予以通过。

中国常驻代表在致联合国秘书长的信函中表示:

维和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地区冲突的缓和以及和平解决争端。

中国愿同特委会一道,对维持和平做出贡献。

中国当时的这一举措受到了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内的热烈欢迎和一致赞同。

《纽约时报》认为这是“中国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改变”

,《泰晤士报》指出,此举意味着“中国从此融入国际社会,并肩负起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的重要职责”

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

1990年4月,我国向位于中东地区的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出了5名军事观察员,这是中国军人首次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

1991年10月23日,中国、美国、俄罗斯、法国、日本、越南、柬埔寨等19个国家的代表,联合签署了《全面政治解决柬埔寨冲突》的和平协定。

1992年2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向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提出请求,请中国政府派47名军事观察员和不少于300人的工兵部队,参加联合国驻柬埔寨维持和平行动。

中国政府迅速回复加利秘书长,表示同意参加维和行动。

于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派遣47名军事观察员和由400名军事工程人员组成的军事工程大队,前往柬埔寨参加联合国驻柬维和行动。

这是我军历史上首次派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由此诞生了我军历史上第一支“蓝盔部队”

,对外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赴柬工程兵大队”

2003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派遣第二批“蓝盔部队”

,第一次走出亚洲,飞往非洲大陆刚果(金)执行维和任务。

这是中国在加入联合国维和待命安排机制后首次派出成建制作战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仅仅半年,当联合国维和部再次要求中国参加非洲国家的维和时,是否参加,派多大规模,由哪些部队参加组成等,都成了中国决策层需要考虑的问题。

中国决定派兵赴利维和

2003年12月15日,《国际先驱导报》发表了题为《维和有力推动中国整体外交》的文章,报道介绍了中国决定远赴利比亚维和的情况。

文章说:

继今年4月中国派遣一个175人的工兵连和一个43人的医疗分队赴刚果(金)参加维和后,12月,中国又决定派遣一个240人的运输连、275人的工兵连和一个35人的联合国标准二级医院参与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的维和任务。

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

中国近来积极参加维和的行动实际上也是在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中国维和思想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中国还将继续扩大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总后勤部副参谋长江杰生少将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我国政治外交地位和国际威望日益提高的具体标志,也有利于推动我国总体外交战略的实施。

国防大学的李大光教授在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评论说:

中国参与维和与利比里亚和台湾断交这两件事情是有一定内在联系的。

通过维和,利比里亚与中国接触,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外交政策各方面情况有了更多了解,自然有所选择。

可见,参与维和是军事外交的一部分内容,是对中国整体外交的必要补充,有时能发挥一般外交途径难以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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