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大火乱窜三
孙朝阳,天下第二号倒霉蛋。
为什么说他是第二号?因为第一号是他三哥,李焕仙。
不过,李焕仙倒霉归倒霉,可他从未抱怨过。
因为在李焕仙看来,能再世为人捡条命就已经是老天爷打瞌睡了。
按照他上辈子做的孽,不在地狱里滚个千万亿劫都未必能投胎混个畜牲做。
至于孙朝阳,他的想法其实与李焕仙也大差不差。
虽然他不懂佛教的轮回观念,而且估计这混小子也不能信那一套。
不过常年与李焕明混迹在一起,也是早早养成了洒脱的性子。
不提太久远的事,就说他来金国出使。
虽然公主殉情了,虽然他全家被李焕仙坑的就剩他一个了,虽然他已经成了丧家之犬,但他也没怎么太抱怨。
父辈兄长们做的烂事情让自己买单,虽然说不过去,但事已至此,他还能怎么样?先不说他一个通缉犯无法回归楚国,就算李圣千能放过他,那他回去又能怎么样呢?
杀了李圣千?他没那个本事。
颠覆楚国?他也没李焕仙那么丧心病狂。
所以当他得知,自己此生无法回归楚国后,他也仅仅是悲伤了一个月而已。
随后就甩开了使团,自己在金国流浪。
金世奇这辈子,没干过什么人事。
但该说不说,七公主姜若蝶死在出嫁前,这么大的事,就算宰了孙朝阳也不算过分,但金世奇还是放过了他。
所以那段时日,孙朝阳怀揣了几万两银票,倒也在金国好好逍遥了一段时间。
直到,钱花光了。
嗯,几万两银子,够寻常老百姓花几辈子了,这小子几个月省吃俭用全都花光。
老话说的好,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没了钱的孙朝阳,彻底是萎靡不振。
本想一死了之,奈何只要肚子咕噜噜的一叫,立马死志全无,还是得爬起来找吃的混日子。
直到他流浪到了会京府陶吴县。
那地方,除了烧窑纺织名扬四海外,妓寨也是不少。
而其中的一间妓寨头牌,就是黄世云的女人,冰儿。
“你在妓院混饭吃?做的什么?打杂?伙夫?龟公?男妓?!”
隆升客栈后巷院落内,李焕仙坐在石桌前,望着双手抱头,规规矩矩蹲在地上的孙朝阳问道。
“三哥你太瞧不起人了!
我,孙朝阳!
你大秦太上皇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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