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秦楚金辽(第2页)
只见这赵凌极正襟危坐,在听到徐章清口说朱雀屠南剑之时,便扭过头,意味深长的望向李焕仙。
可见,那杀神之剑成为奖品,这赵凌极早就知晓了。
甚至有可能,那剑就是赵凌极带来的。
唉!
赵玉漱到底要做什么?连自己最爱的宝剑都能放出去?
赵凌极身旁两个身位左右,也坐着一名皇室贵族。
这哥们,李焕仙见过。
而且可以说,俩人之间,有些仇怨。
那人,正是金国二王子,金世奇!
自打在咸阳被风雷门吓破胆后,这小子便风风火火的跑回了金国。
在赵玉漱沂州起事时,还他妈玩了一手趁火打劫,试图里应外合打入沂州,俘虏赵玉漱。
可惜,被赵鹤年顶住了。
而且在李焕仙给赫兰长琴写了一篇《大漠赋》后,金世奇还没来得及部署,便被辽国太子赫兰长弓一通猛揍,十几万大军被赫兰长弓三万兵马杀得丢盔卸甲。
接连的失利,让金世奇在其父皇面前丢尽了颜面。
金国皇帝直接卸掉金世奇的一切兵权,让其成了一名富贵王爷。
但金世奇这种人,是不可能闲得住的。
这不,听说楚国要举办文武一宗会,便第一时间赶来了。
而坐在金世奇靠右一点位置的人,李焕仙不认得。
不过看那人的装扮与其随从的装束,必是突厥辽国的权贵子弟。
那是一个胡人特质十分明显的小青年,鹰钩鼻,深眼窝,双眼隐藏着一股暴虐之气。
而这人身旁的护卫,却是双眼平淡,络腮胡浓密非常,但皮肤呈古铜色,身材高大消瘦,沉默不语。
李焕仙怎么看这护卫,怎么觉得有些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当年在北海时,李焕仙没少与辽国胡人交手。
但在他的印象中,好像没见过一个长满络腮胡的胡人才是。
“你们秦国的皇帝还真大方!
连自己的佩剑都舍得让出来?”
正在李焕仙皱着眉头思索在哪里见过那辽国护卫时,金世奇突然看向一旁的赵凌极,阴阳怪气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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