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所有杀不死他的只会让他更奇怪(第4页)
你们不用担心,我只是想一个人待一段时间。
生活方面不用替我发愁,山上没什么开销,我还有些存款。”
沈磊挂了电话,沈琳父母稍放下了心,却又忧心如焚。
想着曾经那么优秀的儿子受到离婚打击,在外流浪,不由心如刀割,老泪纵横。
沈琳跟着流泪,一会儿觉得弟弟可怜,一会儿怨他不争气。
沈志成把自己知道的这些情况大致说完后,评论道:“这可是读书读太多,人都读傻了。
天底下离婚的人那么多,也没听说几个跑去流浪的。”
想到曾经是他们仰望对象的表弟混成这样,他们不由嘘唏,又同情又带了点优越感。
李晓悦却是另一番感受:沈磊肯定是爱惨了妻子,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这年头难得有如此重情的男子了。
她叹口气,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回到家,那隽对李晓悦说:“读书只会使人更聪明,不会使人变傻,是这个人本来就傻,不过需要一点触发他傻气的契机而已。
但凡杀不死你的,都会使你更强大,那是对于聪明人而言的。
对于沈磊这类废柴而言,杀不死他的,往往会使他变得奇怪。”
说完他哈哈大笑,为自己难得的幽默。
李晓悦心里很不舒服,她和沈磊聊过几次天,对温和内敛的他印象很好。
她想起男友耳聋那一晚令人发指的机敏,心中起了反感。
那隽并不知李晓悦心中所想,向她谈起了自己的事业规划。
那隽本来打算干技术干到三十五岁,约莫公司已从他身上榨不出技术金矿后,转型做管理。
但这次突发性的耳聋提醒他,他的身体可能熬不到那个时候,所以转型要提早。
其间他要一边学习从技术层面做战略规划的格局,还有人事管理协调能力,一边兼顾技术工作。
相当于原来他背了一座大山,现在再背上一座大山,所以他要更努力才行。
那隽深情地看着李晓悦,握住她的手,像是要把人生的分量整个传递给她,让她明白,他现在可是背负着两个人的未来在努力,要支持他才是。
李晓悦笑容带了点嘲讽,那隽还好意思用“杀不死他的,使他变得更奇怪”
来形容沈磊?其实他自己更甚。
她说,你现在都累成这样了,再加个要学习管理,不是更累?那隽搂住她,说现在累,三十五岁以后才会轻松。
it业,三十五岁是“死线”
,不,几乎所有行业,三十五岁都是“死线”
。
看看他嫂子,三十九岁了,到处投简历没人要。
亏了前下属帮忙,才找了个月薪八千的工作。
那种生活不是生不如死?
李晓悦道:“也还好吧?如果三十九岁了还能找到八千的工作,我会挺满意的。”
那隽的眉头攒了起来,嘴角刚弯成轻蔑的弧度,立刻想起李晓悦的脾气。
她似脾气倔,只能顺着,慢慢哄。
于是把嘴角的弧度调整成宠溺的笑,道:“我好好努力,你才不用在三十九岁的时候为了八千块钱出去奔忙嘛。”
李晓悦毫不犹豫:“我不会在家当全职主妇的。”
那敢情好!
那隽想,他的妻子,要么术业有专攻,要么贤良淑德,总之不能是“三和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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