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马麟的惊讶
一秒记住【xiaoyanwenxue】精彩无弹窗免费!
(九十五)
晶晶就这样来到了大城市。
她总想着有一天要回去。
在马麟的眼里,晶晶是为了一个从小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到大城市来打工的,等挣够了钱,她就要回小山村了。
他却不知道,这些幸福的表像都是晶晶一个人坚强做出来的。
没错,她曾经按捺不住思念,给平贵写了一封信,平贵给她回信,她却记起老人的嘱托,平贵要是娶了你,所有的人会看不起平贵,没有人请他做事,你叫他在大山里如何生活下去。
她想起这些,再也不敢给他写信了。
马麟后来看到的,晶晶隔一段时间就寄一封信回大山村,实际上那些信全部故意写错地址,这些信不是最后重新回到她手里,就是遗失在路上了。
但是平贵是一直在给她写信,一直写,一直写。
而晶晶,舀着这些信,总是平添悲伤。
他是她生命中除了妈妈之外,对她唯一好的人。
又怎么可能割舍和忘记。
在这个外表繁华却内里荒漠的城市里,她跌跌撞撞的从大山村里走出来,在城市里生活工作着,跟人类一个进城的村姑没有任何区别。
甚至还要更土气,因为她连基本的做人道理到现在还是没有完全学会。
一直在不同的小饭店打工,直到遇到小三敢死队,认识马麟。
加入小三敢死队,一来是她讨厌小三,她不相信,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小三呢,两个人相爱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自已的爱情被人生生拆散。
她知道这种痛苦,所以对于做小三的人很不能理解,听可爱说是对付小三地,自然就加入进来了,另外一个原因,小三敢死队里面大部分都是妖精,她加入进来,让她能感觉到同类地温暖,有了同类相伴,她在这个北方的大城市飘着。
不再感觉那么寒冷了。
她想,什么时候,她想起平贵不再那么痛了,她就可以回到大山村去了。
她自已将自已流放在一个爱人找不到的地方了。
在大城市呆了一年,晶晶的皮肤比以前更白了,人也比从前洋气起来。
她以前在大山里总是穿着大红褂子,或者鸀底白花的褂子。
或者素净的碎花连衣裙,都也是样式很老气的那种。
而现在,平时多是休闲打扮,不是白色的休闲衬衣配着掐腰的蓝色百折裙,就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
或者白色休闲衬衣配着蓝色仔裤。
衣服变了。
发型却没有变,依然是从小到大地麻花辫,简单素雅。
她的心也一直没有变。
不管整个人飘泊到哪里,可是她晶晶还是那个晶晶,也只有平贵给过她最真实的温暖和关爱。
她一直编着麻花辫,对于过去的一种不放手,却因为这个,让她在这个大城市显得特别起来。
界于时尚与古老之间,让人欣赏她的美丽的同时却又怀旧不已。
这也是让马麟第一次看到她,就心动地原因。
马麟是常笑的朋友,一次跟常笑回家来玩,无意中碰到晶晶,才决定成为小三敢死队地一员的。
想着成为队员了,就可以追晶晶了。
他一开始对于小三敢死队,也是抱着一种好玩的心态,想着什么组织呢,还专门打杀小三。
后来碰到许多极品的小三和负心汉,他才慢慢喜欢上这个组织,并且为自已是其中的一份子感到高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