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大山里的故事(第2页)
她们原本是两只老鼠。
住在大山深处的一个山洞里。
晶晶知道自已和妈妈与别的同类不一样,那就是她妈妈是一只老鼠精,妈妈道行高深,会各种法术,然而她最喜欢的。
却是将她和晶晶变作人形。
喜欢小老鼠装扮。
既使变作人,也喜欢四脚着地趴在地上的晶晶不解地问妈妈,妈妈。
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四只脚趴在地上多舒服,跑起来也飞快的,可是现在这个样子,难受死我了。
可是已经学着人地样子站起来的妈妈,却对着她道,不要这样,像我一样,用两只后脚着地,把你的两只前爪,两只手提起来,站直了。
她在妈妈命令的口吻下只得站起来,可是站立没多久,又趴了下去,那时候她才五岁。
妈妈走过来,把她扶起,有时候为了让她像个人的样子,她就把她绑在一棵树干上,就是不让她四肢着地。
等到她能够完成像一个人一样用两只脚走路了,妈妈就挑了一个风和日丽地日子带她下山了。
妈妈,我们这是到哪去?
到人类地大村子里去,我们搬家,我们从此和他们住在一起。
啊?
晶晶害怕起来,站在那里不肯走动,她看到过上山打猎的猎人,那些人类好残虐,把枪把动物一只只打死,现在妈妈竟然说要跟她们住在一起。
她害怕的看着妈妈,妈妈变作一个中年妇女地样子,穿着蓝布褂子,包着碎花头巾,挎着个大竹篮和一个碎布包袱。
很像一个人类。
妈妈,为什么要和他们住,我们住在大山里不是很好吗?
因为我要做人,晶晶,人类很伟大,你也要学会做人。
妈妈对她的心愿就是平平安安的,像一个人类一样,在这个村子里长久生活下去。
她们在大山脚下的村子里住了下来,晶晶妈妈只说老公死了,带着晶晶,孤儿寡母的到这里讨生活。
朴实的村里人对于新来的邻居总是欢迎和喜欢的,刚开始对晶晶妈妈和晶晶都特别好,她们两个人就在大山里住了下来。
可是老鼠的天性是偷。
她小时候,因为不懂事,抑制不了天性,会偷邻居的南瓜,花生,板栗,有几次被抓了现场。
从小就落下一个老鼠精的名声。
村里人不知道她确实就是老鼠精,只是因为她曾偷过,才这样叫她。
他们对她和她妈妈满怀戒备的说道,你们是老鼠精,因为你们爱偷!
他们不再欢迎她们,开始集体冷漠和远离她们。
在一次又被邻居抓了现场后,邻人请晶晶的妈妈过去管教,一心想做人的妈妈把晶晶抓回来,让她跪在地上,用牙刷使劲刷自已两只小手,直到刷到两只手红肿出血,她大声哭喊着求饶,妈妈才板着脸,对她说道,说,你发誓,以后再也不偷东西!
晶晶含泪发誓,再也不偷东西!
两只小手红肿着淌着血,在空气中瑟瑟发抖。
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的经历。
妈妈听她发完誓,突然就心疼的哭了,抱着她,给她细心的包扎。
一边包扎一边对她说。
孩子,不是妈妈无理取闹,实在是,如果你想做人,你必须改变我们老鼠地恶习,从此不要偷东西。
老人自已当然也知道,偷东西是老鼠地天性,要一个小孩子改变,是多么的艰难和不可能。
偷对她们老鼠来说,与生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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