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第一个委托人(第2页)
女子点点头,喝了一口水道,我叫糖果儿。
我是为我好朋友来的。
恩?
可爱蹙起眉头,凝神静听。
糖果儿,这名字好熟悉,渀佛在哪里听过。
可爱,我好朋友,她个子很高挑,眼睛大大的,年轻时候,身材挺拔得像一棵小白杨,被很多男孩子追过,都被她婉转的拒绝了,直到认识金银器。
她虽然外表看起来很要强,其实内心脆弱,善良,真诚,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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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少年时期同窗过两年的同学,她非常骄傲,非常单纯,非常善良,我很喜欢她,虽然这些年来,毕业后两人各在异地,和许多同学都没有联系了,但是我与她一直保持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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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她来到北京,先是在一家很大的广告公司,后来又跳到一家知名的香港上市公司,在重要的市场部工作,那时的她,充满时尚,青春,有活力。
就是那个时候认识银器的。
当时的银器没有上班,还在某个学校深造,据我们知道的场景是,他们为了几本书见了面,很快坠入爱河。
记得有一次,她与他吵架了,她与我逛街时,总是心里有事,但是很快他们合好了,当我问她,你们怎么样啦?她笑“好着呢!
表挑拨我们呀!”
她的眼里,全是幸福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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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在不停的接发短信。
稍晚一点,银器的短信电话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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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银器出国学习了,临走前两个人确定了关系,一起看了房子。
银器说要给她一个家的感觉,让她在家里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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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器很快回来了,还记得有次与她逛新世界商场,她不停的看羽绒服,全是男式的,她说天快冷了要为他买件羽绒服,那天,她转遍了整个商场,我一个陪着逛的人都买了好多衣服,她却没给自己看一件衣服,跟着她楼上楼下跑了无数遍,直到商场要关门时,她终于为银器挑到了一件满意的中长款羽绒服,黑色,不打折,也不参加任何商场活动,九百多,是其它羽绒服的两倍贵,我说男人的衣服不要那么好,反正也不讲究,我给我男友买的常是打折的,实在又好,便劝她买参加活动的,她不屑,她说:他就适合这一件,他一定会喜欢!
后来,她在秀水开店,做了小老板,再后来,她又收工了,去帮她处理店时,左邻右舍的商户们都来送别,她的人缘真是好呢,大家都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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