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海洋之眼(第2页)
“怪不得ptoon被苹果收购了。”
韩易点点头,喃喃自语道。
按照帕累托定律,任何行业,成功者与失败者的比例,都是二八之数,而在音乐行业,这一比例更是能达到令人触目惊心的10:90。
唱片公司签约的100名艺人里,只有10人能够让他们收回成本,而在这10个保本的案例里,更是只有1个能真正赚钱。
在实体唱片时代,信息的流通与时尚的更新速度相对较慢,用十数年的时间从无到有,用心经营一个艺人品牌尚且有利可图。
但进入流媒体时代,特别是移动网络与大数据开始改变音乐商业逻辑的这几年,唱片公司的属性和偏好也发生了改变,从制作为内核,逐渐变为以营销为内核。
不管是环球、索尼还是华纳,他们旗下的唱片公司都更希望签约已经有成熟作品和既有流量的音乐人。
推广这种艺人不需要在最艰难的初始期花费精力,在商业上获得成功的概率也要高得多。
换句话来说,每个人都希望做从1到100的工作,而不是从0到1的。
在这样的市场大环境下,专门负责包装新人的纯a&r公司应运而生,他们会大量签约尚处于起步阶段的音乐人,在作品方向上提供建议,并在行业资源上起到引荐的作用。
这种公司不跟艺人签发行合约,也不签唱片合约,甚至连管理合约也不需要。
他们跟新人们达成的协议非常简单明了-我帮你找到合适的发展道路和中意的下家,作为回报,你需要在后续的职业生涯中给我分配收益。
不用投入太多的资金,搏的就是乌鸦变凤凰的微小概率。
这种协议,通常在音乐行业内被称为
“艺人发展协议,我懂了。”
韩易略微沉吟了几秒,追问道,“具体是哪些方面的收益需要跟他们分成?”
“主要是录音作品的收入,以及我们的音乐作品翻录成录音作品获得的版税。”
菲尼亚斯回忆着协议的细节,“还有在三年合约期内,所有其他方面的商业收入都需要分成,比如代言或者赞助。
如果是在合约期内谈妥,但收入在协议到期之后才拿到,一样需要按照15的比例与他们分成。”
“也就是说,三年之后,除了母带版权和音乐版权产生的收益,其他收益就不用跟ptoon分成了,对吗?”
“是这样的。”
“那还不错,看样子伱注意到了很多细节,菲尼亚斯。”
韩易朝菲尼亚斯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一般来说,这种艺人发展协议会要求音乐人进行全领域的商业分成,不管是录音作品、音乐创作,还是演出、代言,甚至影视收入,都需要进行收益分配。
而碧梨与ptoon之间的协议,明显经过一番审慎修改,特意将演出等其他部分的收入从日落条款中剔除了出去。
如果没有剔除的话,billieeilish光是首次世界巡演就录得1800万美元的毛利润,苹果公司更是在2019年花费2500万美元买下碧梨纪录片的渠道发行权,你猜ptoon那帮人得乐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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