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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锻炼完身体,王大美会顺路到菜市场买好一天的吃食,然后赶往齐习家,进门就着手开始准备早餐。
齐习的生物钟很准,七点二十五分一到,不管睡得多熟都会自动醒过来。
在他起床洗漱的功夫里,王大美已经摆好餐桌坐在那等他了。
这一老一少都不客套,面对面往桌边一坐就闷头吃了起来。
王大美嘴上闲不住,一会儿把牛奶推到齐习面前:“趁热赶紧喝喽,再放就凉了,你得多补补钙,对骨头好。”
一会儿又把新鲜出炉的小蛋糕摆到了齐习手边,“我看这家店见天儿的排长队,也不知到底好吃在哪儿,来,咱娘俩也尝尝。”
齐习吃东西很慢,细嚼慢咽的,不管听见什么,都顺从地“嗯嗯”
点头。
王大美自从接纳了齐习之后,就怎么看怎么喜欢了,一心觉得这孩子又懂事又听话,真是不能再好了,简直比大维那个混球儿强百套。
于是她边吃边数落了起来:“唉,大维那个兔崽子,也不知道一大清早又疯哪儿去了,他要是像你这么懂事儿,我能少操多少心!”
“阿姨,大维要真像我这样,您恐怕就要被闷死了。
我妈妈不知道多羡慕您,有个大维这样的儿子,整天笑口常开的,越活越年轻。”
齐习在任何时候都不忘维护乐维。
王大美听了,嘴里依旧骂着:“呸,还越活越年轻,不被气死就阿弥陀佛了。”
其实心里美滋滋的十分受用。
齐习看得明白,也不拆穿,只抿嘴轻轻笑了起来。
说曹操,曹操就到,两人正在饭桌上议论呢,门一开,乐维带着米米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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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乐维不在,几次复诊都是庄森陪着齐习去的。
庄森这个人考虑问题向来现实,刨除感情因素不谈,齐习很快就要成为大老板皮特先生的继子了,在其身上做投资,应该是只赚不赔的。
不过现在乐维回来了,庄森也就很有自知之明地让出了位置。
他可不想总把自己置于一个被提防、被嫌弃的尴尬位置。
所以遇到《风尚》做专题需要齐习提供资料的情况,他就干脆派米米去处理了。
反正米米曾经协助齐习做过周年庆的活动,彼此也算熟悉。
头天晚上米米特意反复询问了齐习家的详细地址,结果还是走错了路,在附近转悠好多圈儿愣是没找着。
幸好乐维开车经过的时候看到了她,把人给领回来了。
米米知道齐习脚受了伤,所以专程带了鲜花和果篮过来。
王大美上前接东西的时候,一眼认出了米米腕子上的手链儿。
她记得这条手链儿曾经在乐维口袋里出现过,自己还误以为乐维是对哪个姑娘有意思了呢。
有了这层历史,再看乐维和米米在那里说笑她就感觉不对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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