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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修律馆开集贤才(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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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以精通《春秋》决狱闻名的法家学者也附和道:“杨公所言有理。

律法之威,在于其严峻。

若去除肉刑,减轻刑罚,何以震慑奸顽?若严格限制刑讯,遇有刁滑之徒,拒不招认,官府又将如何断案?《春秋》之义,原心定罪,若过于拘泥程序证据,恐纵容真凶,有违天道人心!”

争议的焦点,迅速集中到了几个核心问题上:是否彻底废除肉刑?如何平衡刑讯与证据?法律面前是否真正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刘宏静静地听着,并未急于反驳。

他知道,思想的转变非一日之功。

他看向一直沉默不语,仔细聆听的大儒蔡邕和郑玄。

蔡邕感受到皇帝的目光,抚须沉吟道:“陛下,诸公。

老夫以为,律法之根本,在于‘止暴禁非,扬善罚恶’。

若律法本身过于酷烈,或标准不一,则其‘止暴扬善’之效必大打折扣。

卢公所提‘仁恕’,荀令君所言‘程序’,皆是为使律法更能体现其根本而设。

至于《春秋》决狱,固有其理,然若滥用‘原心’之说,恐失之主观,反为酷吏开方便之门。

不若将某些公认的《春秋》大义,明文化于律条之中,使断案有更明确之依据。”

郑玄也点头道:“伯喈(蔡邕字)兄言之有理。

律法当如日月之明,普照万物,不令纤毫遁形;亦当如春雨之润,虽惩恶而不失教化之本。

老夫赞同减轻肉刑,但需辅以劳役、教化,使罪人知耻而后勇。

刑讯确需规范,可规定何种案情可用,用到何种程度,需有何人在场见证,以防滥用。”

两位学术泰斗的发声,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保守派的阻力,并将讨论引向了更具体、更技术性的层面。

刘宏见时机成熟,终于再次开口,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决断力:

“诸公之议,皆有其理。

然朕以为,律法之立,首在‘公平’二字!

此公平,非仅庶民之间之公平,更是官民之间、贵贱之间之相对公平!

朕知‘刑不上大夫’古已有之,然若官吏犯法,惩处远轻于庶民,则律法之公何在?威严何存?此非护佑士人,实乃纵容蠹虫,毁我江山基石!”

他目光如电,扫过杨赐等人:“至于‘动摇国本’?若旧律之弊已阻碍国家进步,滋生不公,此‘本’已腐,为何不能动?为何不能革?朕要的,是一部能护佑我大汉千秋万代,能让我汉家儿郎无论出身,皆能感受到律法保护之新律!”

他站起身,走到悬挂的《大汉疆域图》前,背对众人,声音沉凝:“此次修律,朕有几个底线,望诸公谨记:其一,肉刑除谋逆等十恶不赦之罪外,尽数废除,代之以徒刑、流刑、杖刑及罚金。

其二,确立‘疑罪从无’原则,无确凿证据,不得定罪;严刑逼供所得口供,不得作为定案主要依据。

其三,细化诉讼程序,明确各级官府审案权限、时限,允许当事人及其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上诉。

其四,统一量刑标准,减少法官随意裁量之空间,尤其对贪腐、枉法、欺压百姓之官吏,从严惩处!”

这几点要求,每一条都像重锤,敲打在那些秉持旧观念的人心上。

尤其是“疑罪从无”

和“严惩官吏”

,几乎颠覆了他们固有的司法认知。

卢植与荀彧对视一眼,皆看到对方眼中的凝重与坚定。

卢植沉声道:“臣等,谨遵陛下圣谕!

必以此为准绳,开展修律事宜。”

刘宏转过身,语气放缓:“具体律条之修订,朕不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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