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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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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2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议设立&ot;中华民国&ot;建设委员会,由张静江担任委员长。

11月,张静江又兼任浙江省政府主席。

他在任期内集中主要精力发展全省的交通事业,并筹设杭州电厂,兴办全省电话事业。

为促进经济建设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张静江在杭州举办了西湖博览会,并为此在杭州市内铺筑了柏油路。

这次博览会耗资巨大,吸引了众多的中外人士,称得上民国初期工商业的一件盛事。

蒋介石为此次博览会题写&ot;恢张蠡策&ot;四字以示祝贺。

张静江大搞建设,需要大笔的资金。

为此,他巧立各种名目,增加苛捐杂税,有所谓&ot;建设特捐&ot;、&ot;建设附捐&ot;、&ot;水利费&ot;、&ot;土地测绘费&ot;等,一律在原有田赋项下附加征收。

其中以&ot;建设特捐&ot;一项最重,按田赋征税每元附加1元4角,附税超过了征税。

同时,他还发行公债,并向上海、杭州、宁波、绍兴等地银钱业进行抵押借款。

后来,又增加&ot;积谷&ot;项目,按亩征谷2升,商人积谷则在营业税项下附征。

国民党政府曾在裁撤厘金改征营业税时,声明营业税不得征收任何附加费用,因此一再令张静江停收。

张不予理睬,依然我行我素。

张静江以元老自居,我行我素,不仅敢不买政府的账,即使是蒋介石的意见有时也不放在眼里。

蒋介石原拟以路矿权利向德国借款,从杭州建造浙赣铁路通至南昌,一次建成重轨。

而张静江则着眼于牟取高额利润和早些还本,坚决主张先造杭州至江山一段,由他向银钱业借款建造轻轨,于是执意动工而置蒋介石的主张于不顾。

同时,他对浙江的公路建设也未能与蒋介石的&ot;军事计划&ot;相配合。

蒋介石命令浙江省首先建造浙赣边境及浙东、浙南山区公路,而张静江出于对实利的考虑,先以全力建成杭州至绍兴的一段公路,成为全省惟一有盈余的公路。

这都使蒋介石大为恼火。

这时,张静江同国民党中的一些新贵的矛盾也在滋长。

他认为陈果夫鼓吹&ot;合作运动&ot;、&ot;二五减租运动&ot;等是多余的,致使陈果夫通过省党部推行的&ot;合作&ot;和&ot;二五减租&ot;在浙江一筹莫展。

此外,他在浙江省政府内也四面树敌,他曾因浙江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国民日报》社长胡健中发表不利于自己的文章而擅自将其逮捕,结果遭到国民党中央和行政院的电斥;为在省府内争权夺利,他与原来的亲信、省民政厅长朱家骅反目成仇,并借故将其免职。

张静江的政治独立性越来越难见容于蒋介石。

加之在蒋介石统治集团的权力再分配中,血缘姻亲的利益远比异姓昆仲的情谊重要。

宋、孔家族的地位不断上升,张静江的地位却日趋下降,因而其政治上的失意也就在劫难逃。

1930年,蒋介石派人去劝张静江&ot;自动&ot;辞掉浙江省主席的职务。

张静江闻言,恼羞成怒地说:&ot;我偏不辞职,叫他免我的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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