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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锻炼(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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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得秋在下葬以后“清棺”

时发现拉错了。

就调查寻找到暖湾村苟有志家,结果是苟有志在“清棺”

时没有打开棺盖有糊里糊涂地埋了,不知道棺材里面是男是女。

后来方力平的丈夫报案了,吕得秋觉得事情会暴露,大年三十晚上掏钱雇佣吕刚和吕强两个掘墓盗尸拉回去交给吕得秋,正月初四那个夜晚吕得秋家失火了把整个庄子化为灰烬,吕得秋也不见踪影,以为也和方力平烧为灰烬了。

后来吕刚和吕强弟兄俩投案自首了。

正在准备调查处理吕刚和吕强弟兄两个的时候,这两个人畏罪潜逃了。

在吕得秋和吕刚吕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就把案子搁起来了。

吕刚吕强以为吕军得到了大爸吕得秋的银行卡就没有管路边吕得秋的尸体打架了并且是吕强报的案,结果被公安人员抓了个正着。

“属于自投罗网,也属于畏罪潜逃!”

蒋武慧突然想起她背诵过的《刑法》条文说——

我国刑法规定中关于毁灭证据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另一个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我国刑法第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购买等方式阻止证人的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辅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的!”

李子林说。

“关键是实践运用不到位!”

蒋武慧说。

“干任何一种工作,干是一方面干好是另一个方面!”

“就是!

就是!”

“回去了代我向你爸妈问好!”

“好的!”

蒋武慧说着站起来说:“我就回单位去了,叔叔你忙吧!”

武泽天坐着有些累就睡下睡着了,霍牡丹坐在饭桌边整理这一段时间的调查访问日记,她从一大堆数字里推算出这样两组数字,用红笔写在笔记本上——

2017年脱贫0户0人,贫困发生率维持在30.13%,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剩余未脱贫户,贫困人口人均收入3660元。

霍牡丹放下笔记本正在看蒋欣留在武泽天家里的工作笔记,有一段话诗歌一样钻进眼睛里——

有一种职位叫第一书记或者叫工作队长——都砥砺成党的好儿女有一种工作叫驻村帮扶或者叫脱贫攻坚——都感动了心灵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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