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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十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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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至进到临近暖湾村的一条岔道口,老人急忙喊蒋武慧把车停住下了车,一个转身隐藏在一片树林里去。

蒋武慧回到家里,母亲也就做好了午饭——是农村人大热天气喜欢的浆水面,因为和柳玉芳姐妹三个吃过饭时间不多,蒋武慧就喝了一碗酸酸的浆水面汤。

午饭以后,蒋武慧看着她假期以后要交的作业——毕业论文,虽然在清明节回来,她让父亲看着修改润色过了,但是她的论文指导教授还是说让她再做修改——“文章最怕三遍改,十遍八遍不嫌多”

教授向上推了推滑在鼻尖的眼镜说。

蒋武慧翻看着一叠打印的文字——《论古代“十恶不赦”

的时代性》,其中的“十恶”

是:

1.谋反。

指企图推翻朝政。

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

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

指背叛朝廷。

4.恶逆。

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

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

指冒犯帝室尊严。

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

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

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

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

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由于“十恶”

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唐确立“十恶”

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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