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一次是老子在面临王室衰微、礼崩乐坏的形势下,用消极的方式对旧制度进行批判,他把顺应天道解释为&ldo;无为&rdo;。
老子主张效法天地,&ldo;人法天,天法地,地法道,道法自然&rdo;。
人最终的学习对象就是自然。
所以说,老子的思想与&ldo;礼乐&rdo;禁锢下的思想迥然不同。
顺其自然就好,不要去管老百姓,也就是&ldo;无为而治&rdo;。
第二次是孔子从君子立场出发,对天下进行理想设计、对君子修身提出了较为完整的新思想。
在治国的方略上,核心是&ldo;礼&rdo;与&ldo;仁&rdo;,他主张&ldo;为政以德&rdo;,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是最高尚的治国之道。
这种治国方略也叫&ldo;德治&rdo;或&ldo;礼治&rdo;。
这种方略把德、礼施之于民,实际上已打破了传统的&ldo;礼不下庶人&rdo;的信条,打破了贵族和庶民间原有的一条重要界限。
第三次是墨子从平民立场出发,提出崭新的政治主张,包括&ldo;兼爱&rdo;、&ldo;非攻&rdo;、&ldo;尚同&rdo;、&ldo;非儒&rdo;等,反对当时存在的等级制、反对战争、反对世袭制、反对礼乐制度。
墨子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友爱,&ldo;爱人若爱其身&rdo;,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
同时,墨子也看到春秋战国时期,最大的弊病就是战争,因此,从兼爱的思想中,引申出了非攻。
再次就是在学术上的五次碰撞:
第一次是关于&ldo;正名&rdo;问题,墨家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
并要求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
墨家的&ldo;辩&rdo;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逻辑类推或论证的范畴。
墨子所说的&ldo;三表&rdo;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也包含有推理论证的因素。
墨子还善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体系。
与名家以公孙龙为代表的诡辩术和以惠施为代表的&ldo;合异同&rdo;的相对主义形成了中国哲学的三大流派。
第二次是关于人性的善恶问题,孟子对于性善论的最用力的论证,是通过人的心理活动来证明的。
孟子认为,性善可以通过每一个人都具有的普遍的心理活动加以验证。
既然这种心理活动是普遍的,因此性善就是有根据的,是出于人的本性、天性的,孟子称之为&ldo;良知&rdo;、&ldo;良能&rdo;。
而同为儒家学派的荀子主张人性有&ldo;性&rdo;和&ldo;伪&rdo;两部分,性(本性)是恶的动物本能,伪(人为)是善的礼乐教化,也就是&ldo;性恶论&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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