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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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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是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

商鞅&ldo;少好刑名之学&rdo;,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

后来,商鞅在秦实行两次变法,主要内容是: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奖励农战,凡勤于耕织而多缴粟帛者可改变原来身份;有军功者可授以爵位;实行郡县制;主张用严刑重罚以杜绝犯罪。

但是他排斥道德教化,轻视知识文化的作用。

他用发展观点看待历史,提出&ldo;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rdo;,&ldo;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rdo;。

在商鞅执掌秦国朝政十九年里,秦国不仅变得繁华富庶,还拥有了一支能征善战的&ldo;虎狼&rdo;之师,为始皇帝&ldo;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rdo;的统一大业打下了牢不可破的基石,同时成就了历代王朝沿用的秦汉制度、霸道王道并存的治国传统。

但是推行变法的领导者却死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下,法家思想的实践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半个世纪之后,法家的另外一个代表人物登上历史舞台。

他就是韩非子,战国晚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新郑是郑韩故城),韩王室诸公子之一。

《史记》记载,韩非精于&ldo;刑名法术之学&rdo;,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

韩非子因为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

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其是阴谋学家,韩非子的著作一大部分是关于阴谋的论述。

韩非子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

韩非子认为这是&ldo;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rdo;,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洋洋十万余言。

韩非子的书流传到秦国,为秦王政所赏识,秦王以派兵攻打韩国相威胁,迫使韩王让韩非子到秦国为其效力。

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

一派以慎到为首,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ldo;势&rdo;(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

主张君主可以&ldo;握法处势&rdo;,&ldo;无为而治天下&rdo;。

他从&ldo;弃知去己&rdo;的观点出发,提出&ldo;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rdo;。

他以法为最高准则,提倡&ldo;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rdo;(《君臣》),强调&ldo;法&rdo;必须和&ldo;势&rdo;相结合,把君主的权势看做行法的力量,所谓&ldo;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缶贤者&rdo;,但他又认为国家的存亡并非全由君主一人的力量所决定。

&ldo;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rdo;。

他承认&ldo;法&rdo;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提出&ldo;守法而不变则衰&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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