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政治的进步促使统治者推出一系列的改革,孔子认为春秋时期&ldo;礼崩乐坏&rdo;。
因为这个或者那个野心自大的家伙自我膨胀而导致几个世纪不得安宁,这显然是不合&ldo;礼&rdo;的。
春秋后期到战国,那些传统的、不成文的但又被大家认可的准则已经不能为想要加强君权的统治者继续保驾护航,于是,成文的法律就应运而生了。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ldo;铸刑书&rdo;;公元前513年,晋国把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
其后,有魏国的李悝所编《法经》和秦国商鞅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这是战争过后各国行政上的一大进步。
战乱过后的调整和改革,为经济的发展铺开了一条宽阔的道路。
春秋后期,随着诸侯国的兼并,诸侯国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增多,井田制不再符合时代的需要。
统治者再靠公田吃饭已经不现实,诸侯们不得不颁布新的政策,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而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田税,自耕农的生产积极性高涨。
加上铁制农具和牛耕技术的推广运用,许多荒地被开垦为良田,耕作的技术也趋于精细。
战国时,木石农具已成非主流,农民的耕种技术更加高明,在深耕除草的同时,农民们注意识别土壤性质,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的作物进行种植;施肥技术提高,懂得用肥汁拌种,粪肥、绿肥和草木灰被普遍施用;开始注意选择种子,防治虫病,实行畦种法,播种疏密得宜,便于通风排涝,善于培根、除草、间苗和掌握农时季节;普遍推广一年两熟制,大大提高了单位面积的年产量。
农民捞到的好处不可能一股脑地装进自己的口袋里,于是,产生了新的赋税制度。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国家根据土地面积向田主征收一定的实物税,这是古代田税的开始。
后来作丘甲,按土地面积征收一定量的军赋,从而使税和赋合而为一。
春秋战国之际,地税的征收已很普遍。
秦国于简公七年实行&ldo;初税禾&rdo;的实物地税制度。
战国时,各国税制不一。
秦国首先实行户口登记制,并据以征收田地租税和按人头征收&ldo;头会&rdo;,也就是人口税。
由于战争的需要,金属冶炼和兵器制造工业在春秋战国时期兴起。
这也带动了手工业的发展。
春秋时期,青铜器上的雕镂纹饰趋向细致工整,造型轻巧灵便,出现了错金铭文;存世的吴、越青铜剑,其冶铸淬炼之精,合金技术之巧,外镀之精良,花纹之铸造,皆世所罕见;煮盐、冶铁、漆器等部门也发展起来。
当时铁器主要为手工业工具和农具。
齐国的丝织品、楚国的漆器等水平很高。
一部分工匠成为个体生产和经营者,聚居于城中的肆(古时指街市、店铺、手工作坊)里,边生产边销售。
被称为匠师之祖的公输般鲁班,就生活于春秋末年。
战国时,手工业大发展,有作为农业副业的家庭手工业,有独立经营的个体手工业,有豪民(无官职,但有财势的人)经营的大手工业,也有各国政府经营的官营手工业。
从业者有农民、手工业者、依附贫民、雇工(佃农)、官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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