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不存在的时间线221106(第6页)
还有人迎合着:“真特马怪事了,先是不详的邪祟在庄里作妖,撬门盗户,又有傻大个偷棺材,这特马贾家庄招贼是怎么着?”
墨辰:“这是有主人的呀”
#放下来“我看见这里放了这么大的棺材没人看,我还以为是没人的”
墨辰:“为什么这个棺材要放这里呀”
#挠头询问
这村民叫道:“没人看着你就拿?这傻大个偷鸡摸狗指定不是一回两回了,咱们保官,叫衙役砍他脑袋!”
旁边的村民附和道:“对,砍他脑袋,叫他偷东西。
还得罚他钱,这棺材多少钱来着?十倍罚他!”
墨辰:“不呀,我走过来看了一次想买,等了好久没人来”
墨辰:“然后就以为是没人的”
这村民道:“我这棺材镶金的,这棺材五两金子一口,十倍就是五十两金子。”
旁边的村民道:“呸!
没有人看着你就拿,是你的吗?!”
墨辰:“这不是在这里等了半天也没人来问吗”
这村民道:“那你就直接拿?是你的吗?罚钱!”
UWM:(靠卖棺材发家)
墨辰:“罚多少呢”
#先听听他们想要多少
村民道:“五十两金子!”
墨辰:#回想律法这一条是怎么判的
墨辰想起明朝时,偷东西三次就可判处绞刑。
明代法律在“重典治国”
思想的指导下,对窃盗的处罚较以前重。
《大明律·贼盗》规定,偷的东西价值一百二十贯以上的,就要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判处绞刑。
另外,明律对窃盗的人也会使用肉刑,初犯要在其右胳膊上刺“窃盗”
二字。
再犯,刺左胳膊。
三犯者,判处绞刑。
墨辰:#思考再回想,如果偷盗并没有偷成功会被干嘛
这偷窃就没有未遂的说法。
(你之前偷的是,五两银子的棺材,已经够绞刑了)
墨辰:@秋风和(你觉得我该不该杀了他们)
墨辰:(我突然想到了什么)
秋风和:(我也不知道啊)
墨辰:#对着天空挥出一剑,消除周围人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我可以削记忆呀)
墨辰挥起一剑,剑神?斩情见道。
骰娘:骰子在空中飞旋,楚太上进行剑术检定:D100=71120检定成功了,这种平淡的发展真是无趣呢
骰娘:楚太上的骰子在空中旋转跳跃:D24=1
周围的人,失去了一个小时的记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