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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金融乱引币制求月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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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年间起外国银元大量流入中国,晚清又有官铸龙洋,在实际交易中使用日广。

宣统二年清政府曾公布《币制则例》,规定国币单位为元,1元银币重库平7钱2分,含纯银九成,合银6钱4分8厘。

民国三年,财政部政府颁布《国币条例》,规定国币为银元,后开铸被称为民间称为“袁大头”

的国币银元。

虽然袁大头银元发行后受到欢迎,但银两制依然存在,而两元混用之不便,每年给中国经济造成以亿万之损失!”

作为哈佛商学院建院之后的第一批学员,在美国留学时,孔繁普所选择的毕业论文即是以“两元混用”

为主题,对两元混用之弊端自然再清楚不过。

“在两元混用复杂的货币制度下,每每呈现的是近似荒唐的交易和结算图景:实际收付场合大都用银元,计账仍以银两为准;无论以银元易换银两,还是以银元易换银两,均需辗转折算,十分复杂,加大了交易成本。

由于其他国家多采行金本位币制,从事对外贸易者既要面对金银比价变动,还要考虑银两与银元两元间行情的涨落。

因此,上海商界早已有改用银元的呼声!”

“但是别忘了占据中国金融主要市场的钱庄!”

陈在一旁出声提醒道,“废两改元”

早在上届财政部即已立项,同样也是财政部的即定政策。

一直未予推行,原因很简单,就是考虑到这一阻力。

“总理!”

打断下属的话。

陈在一旁出言提醒道。

“根据目前我们调查的结果来看,在上海金融界,钱庄业和银行的处境不尽相同,对待废两改元的态度各异。

钱庄作为中国本土旧式金融机构的代表,在金融市场长期居于支配性地位,其经营以银两为基础,传统业务是银钱兑换,后以经营银两和银元兑换为主。

钱庄虽然也办理存放款业务,但存入银两有利息。

存入银元则无利息;存户若要取得利息,须兑换成银两入账。

在上海金融市场上,历来由钱业制定银元折合为银两的价格即“洋厘”

和同业之间互相拆借银两的利息“银拆”

,既可收取银洋兑换佣金,又可通过囤积或抛售银元,赚取差价。

由于银两制的存在。

上海银行业大部分票据清算须由钱业公会汇划总会进行,不少银行不得不在钱业开户存款。

少则五六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甚至同时开设银两和银元两种账户。

导致大量的资金被搁置。

一旦银两制被废除,洋厘、银拆自然跟着消失,这将直接导致钱庄市场掌控权的丧失,业务缩小和盈利减少,传统优势难以为继;对银行业则意味着交易和结算成本的降低。

不复受制和依赖于钱业。

正因为如此,自从去年,上海银行公会正式成立后银行业人士和一些经济学金融学者便多次主张实施废两改元,但时至今日,仍然未能改变“两重元轻”

的局面,这可这事件牵涉到钱国钱业,现在时机还不甚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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