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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定策 求月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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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上海地方检察院。

那时的上海可没有现在的风光,从行政级别上看,它只不过是江苏省治下的一个县。

怎么办?赵秉均不来,这个案子怎么审?

那就给他发传票,传唤他到庭。

5月8日,上海地方检察厅给赵秉均发出了到庭调查的传票。

没错。

一个小小的县级法院,真的给国家总理发了传票,而且不止一次,是连发了两次。

在中国历史上,什么时候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在当初从报纸上看到上海地方检察厅向总理发出传票时,李子诚不禁为那些民初精英们的宪政意识和维护宪政的勇气感到由衷的敬佩。

而随后的一幕,却更为惊人。

国务总理到庭聆讯,这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无论对本人,还是对总统,对国家,赵秉均肯定是要设法躲避这种尴尬的。

何况一旦指控坐实,那他就逃不了刑事责任。

万一国家总理真的进入监狱服刑,那实在是让大家都笑不起来的事情。

国务总理到庭聆讯,这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无论对本人,还是对总统,对国家,赵秉均肯定是要设法躲避这种尴尬的。

何况一旦指控坐实,那他就逃不了刑事责任。

万一国家总理真的进入监狱服刑,那实在是让大家都笑不起来的事情。

赵秉均想躲,作为国家总理,按照后世的想法,躲避的方法肯定比普通百姓要多得多吧。

比如,干脆就说,我是国家总理,有重大国事处理。

到庭聆讯影响了国家大事怎么办,谁来负这个责任?

是的,这样的责任谁也不敢负。

一旦拿出这样的理由,躲过法庭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如果谁真的这样做的话,那就意味着,他事实上就是用国家行政权力在与法律权威对抗。

这样的借口过去李子诚听得非常多。

每当政府部门成为被告,人们几乎从来就没有看到该部门的主官出庭。

事实上,即使是在美国,在水门事件的时候,尼克松也在用各种方式躲避出庭。

其中一个借口竟然是:尼克松是三军统帅,尼克松因此就是军人,军人可以在民事审判中申请回避。

可赵秉均能躲得过去吗?

最后,赵秉均终于还是躲过了出庭。

但是,他没有动用他的行政力量,他的借口很简单。

他病了。

“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四月三十日,呈明大总统,请假十五日在案,自未便赴沪。

用特援引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请在秉钧所在地询问”

这个国家总理,实在是窝囊得很。

要想躲避出庭,居然找了这么个借口。

而事实上他没有其它选择。

因为,如果动用手里的行政权力逃避出庭,那么,他就在利用职权干扰司法公正。

虽然贵为国家总理,但是他依旧还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也一样要接受司法的审判,在法律面前,行政身份是不起作用的。

所以,即使有这样那样的借口,但是,他实际上可以用的借口并不比我们普通百姓多。

而且,他也意识道,他的回避必然要以法律为依据,所以他援引了刑事诉讼法为自己辩解。

同时表示,可以在自己所在的地方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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