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页)
宁一对自己刚才的表现有点不满意。
他觉得他刚才不该让一步。
这不是小偷的性格。
只是刚才那个男人气场太强大了,让他不由的让了一步。
宁一是个小演员,他本科毕业以后就开始当小演员,当了有56年了,还是个小演员。
群众演员算不上,总之是超出十八线了,一部电影里能出一句台词,一部电视剧能出现78场的那种小演员。
看完记不住的那种小演员。
不过也不错了,还有露脸的机会。
宁一也没想着大红,他一没背景,二没钱的,去哪大红。
能有戏拍就不错了,争取把每一个小角色演活了就行了。
挣得钱够他吃喝就可以了。
剧场里都喜欢找他拍小角色。
谁也不愿意把经费浪费在一个不知名小演员身上。
拍一个被刺死的画面,卡8次也过不去。
宁一就轻松多了,就一次,特完美,一点不带拖拉的。
听得最多的就是“宁一,下次还来找你。”
说下次就有下次。
拍的好,结账也快。
下次机会来的也快。
这回宁一要演一个小偷,
服装穿自己的就行,小偷嘛,也不用怎么安排。
都市爱情剧,小偷把女主家撬了,偷了不少东西,女主报案了,从而认识了警察男主,然后
相爱相伴走一生。
当然男女主不会那么轻易就在一起的,不经历波折,他们怎么会珍惜对方。
不过这些都和宁一没关系。
他演好小偷就可以了。
就四个镜头。
一、撬门。
二、翻东西。
三、关门。
四、戴手铐。
可是他没见过小偷,他不知道小偷是怎么偷东西的,按他的想法应该是先踩好点,等着没有人出现了,等着都安静下来,确定要偷的家里没有人,然后小心翼翼的撬门,进家之后就容易了,有保险柜就专攻保险柜,没有就看床头柜和衣柜。
把东西揣好了,离开。
所以他选择穿运动衫,能装东西,又不被看出来。
被人发现逃跑的时候也不束手束脚。
可是偷完东西出门,遇到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毕竟设定是有目击证人的。
宁一在楼上安静的等待着,等待着有人进来,假装对方是不知情的目击证人,而自己是真正的小偷。
他听见有人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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