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渴佛(第2页)
所以离开长沙之前,他们委托秘社的人去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调查,几经辗转,包括还给一些退休了的老职工送礼,总算打探出来各种关于素材原稿的内容。
因此虽然那个时候已经知道了老姚的存在,但在还没有去找他之前,马甜甜已经推理出来了一个大概:罗睺就在中国,而且有伤,属于那种“佛落平阳被人封”
的憋屈状态。
当然,他俩那时候并不知道鲲和鹏的事情。
秘社建议他们,单靠他们个人的力量,就算找到了被封印的罗睺,想要带出来那也是痴心妄想,至少应该借用一些诸如古代魂器的力量比较好。
西安大雁塔用来守护地下舍利子的古代法阵中,就有类似的东西。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很多类似的地方,都有这样的古代护卫。
于是两口子决定直奔西安,从大雁塔古代法阵中盗走一件魂器,同时也顺便就在西安做人群抽魂的准备。
为此,他俩还花钱在西安壁桂园租了一栋别墅,重点当然是为了找一个偏僻的所在,在宰杀之前,用泳池养着那条金龙鱼。
这里面因为操作失误,闹了一个乌龙。
早先在第二卷的时候就跟大家讲过,秘社是一个跨国型的全球组织,所以他们找了一个伊朗的供应商,长期搞挖坟盗墓的人,就是那个古董商院妃·阿梅内衣,协助计罗侯和马甜甜在西安大雁塔行窃,就是那个两口子从正面闯入,阿梅内衣从背后下手的声东击西计划。
问题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引发了纠纷。
秘社方面自认为,我是好心帮忙,给你们两口子“推荐”
了一个手艺精湛的盗墓师,只是做一下对接而已,秘社本身就不在这个环节里过多掺和了,省得你们两口子觉得组织在这里面吃了伊朗人回扣,造成酬金价格虚高。
反正你们直接见面,要多少钱自己商量讨价还价去。
因此他们只是把伊朗人介绍过去就没管了。
这个事情就是因为没有沟通好,马甜甜自认为,既然我们复活罗睺的计划,已经被秘社纳入了投名状的选择方式之一,那我们就是在为组织做事,这样做事过程中的各种协力,各种信息,各种资源理所应当也是由秘社方面无偿提供。
而那个伊朗人也是脑残,过来以后看到马甜甜、计罗侯将自己当成了秘社组织编制内的人物,还以为自己乘着这个“误解”
可以抬高身价,吃定这单买卖,因此也就顺水推舟说那我就是秘社的人。
所以这下好,几方面都没有主动提劳务报酬的事情。
东西很顺利就弄到手了,在如冢酒店的客房里,阿梅内衣借用酒店工程师傅的玻璃刀顺利打开了琉璃匣子,里面放着一本古梵文撰写的经书。
计罗侯粗粗一读之下大喜过望,这东西果然有引魂吸纳的作用。
可是伊朗人发现情况有些不对,这两人怎么空着手来的啊?
直到夫妇俩讲了一大堆千恩万谢的客套话,笑吟吟地准备告辞。
阿梅内衣再也忍不住了,开口要钱。
计罗侯懵了:还要钱啊?
几个人把信息相互印证之下,立马就都傻了。
伊朗人不干,你再怎么样,我已经把活干成了,你得给钱。
马甜甜说给钱可以,你不能按照你混江湖的价格,起码打个三折。
阿梅内衣火了,有你这么砍价的么?一上来就三折?你怎么不去抢?
马甜甜不愧是摆过地摊当过老板娘混过办公室主任的料,她说你听我讲,首先,你一开始就让我们误解你是秘社自己的人,才造成现如今的麻烦。
而且在我们确认你身份的时候,你出于独揽生意的不道德思想,并未纠正这个错误,可见你一开始就居心不良,没有履行告知消费者的商业道德,别说我们愿不愿意花钱搞这事儿,你至少通过欺骗的方式,让我们失去了市场比价的机会。
光这一项,给你打个对折不为过。
第二,整个行动的全过程,是采用声东击西的方式,你只不过在地上挖了个洞,把东西带出来,而我们两口子则要从正面吸引合寺僧侣的围攻,承担了最大的工作量和受伤被捕的风险,从按劳分配的法则来讲,也应该是我们的劳动量占到了百分之七十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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